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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4-22

序号 监管
领域
联合监管
事项
抽查检查
部门
抽查检查事项 抽查检查对象 抽查检查内容 事项
类别
抽查检查方式 实施
层级
抽查检查时间 备注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 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不含境外投资项目)的行政检查 已开工备案项目 是否通过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2月
配合部门 规划部门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检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①是否依据相关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核发,核发程序是否依法依规。②是否进行规划验线,查验结果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③是否进行规划核实验收,验收结果是否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④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更的,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施工企业: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政府投资项目 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合规等。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2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各类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计价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及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管理办法。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造价、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水务部门 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2 粮食流通(粮食购销检查) 粮食购销检查 发起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粮食储存企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情况;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月-12月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 粮食流通(粮食库存检查) 粮食库存检查 发起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粮食承储企业 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2月
粮食库存检查 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抽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在全国监管平台完成法人、证照、托管账户、人员、材料、场地和课程等信息采集核录,通过平台开展售课、消课、收退费、课程评价等业务;是否与参训学员或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情况;是否违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预收费项目收费周期、收费限额、收费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落实预收费银行托管或“先学后付”规定情况;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是否依法取得合规从业资质或职业能力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是否履行从业人员准入查询要求,是否存在禁止聘用、违规聘用情形的人员;从教人员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培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区(市)级 4月-6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情况 依据《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检查培训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区(市)级
5 学校检查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 全省大、中、小学校 1.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安全、装备管理、装备应用及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2.学生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3.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学生服质量监督检查 絮用纤维制品:是否按有关规定标注标识;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否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学生服:是否按有关规定标注标识;是否经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合格;是否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否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普通中小学 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使用未定审定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按程序组织读物推荐工作。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新闻出版部门 对省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物的内容 、编校、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中小学校 1.检查教室灯具安装规范情况;2.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学校卫生的检查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 教育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对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印制单位、评卷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指引》,对考区考点考试组织管理情况、高科技作弊防范情况、试卷印制安全保密工作准备情况、评卷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5月、11月开展考前综合检查,考试期间检查
配合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对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指引》,对考场手机信号屏蔽设备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指引》,对考区考点考试组织管理情况、试卷印制安全保密工作准备情况、评卷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保密部门 对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指引》,对考区考点考试组织管理情况、试卷印制安全保密工作准备情况、评卷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通信管理部门 对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指引》,对考点周边信号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 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经营记录、食盐储备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担食盐专营监管职能的各部门) 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食盐定点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制盐企业 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企业(零售单位)生产经营记录、食盐定点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承担食盐专营监管职能的各部门) 4月-12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8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监控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监控化学品的单位 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2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9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依法依规对本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在工信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信息系统备案注册的企业 依法依规对本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2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 对工信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工信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对工信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工业企业、机构和重点用能企业 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级 4月-12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1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对保安从业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公安部门 对保安从业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从业单位 1.对保安服务公司的检查。是否变更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安机关审核;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是否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是否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是否按照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是否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是否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是否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是否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检查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检查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检查从事保安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检查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检查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2.对保安员的检查。是否获得保安员资格证;是否存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行为;是否存在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行为;是否存在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是否存在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行为;是否存在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行为;是否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行为;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教育部门 对保安从业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1.对校园专职保安员持证情况的检查。是否有保安员资格证,是否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2.对校园专职保安员培训情况的检查。是否具备处置突发事件、履行校园日常安保职责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是否经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3.对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数量的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专职保安员。
4.对校园专职保安员器械配备情况的检查。是否按执勤人数为保安员配备对讲机、防暴头盔、橡胶棒、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强光手电、钢叉等护卫器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保安从业单位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含打印相应的纸质材料)与纸质营业执照在检查中具有同等效力。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
3.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查看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业务)范围、企业财务资料、对外合同等证明材料,询问相关主管人员、工作人员了解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排查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查看房屋产权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核实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通过现场检查或邮寄专用信函,核实是否能够与保安从业单位取得联系。鼓励应用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开展检查。
5.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保安从业单位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保安从业单位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通过业务系统查询保安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查阅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7.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通过现场核查,或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进行核实,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配合身份核实的,可认定为“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与登记情况不符或有明显欺骗隐瞒迹象的,可认定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对保安从业单位开展进一步调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2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1.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3.宾馆、旅店取得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4.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公安部门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1.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并规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空气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3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等情况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10月-11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获得消防设计审查许可的行政检查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对投入使用的特殊建设工程是否获得消防验收许可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医疗卫生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对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食堂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14 殡葬服务检查 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殡仪馆的服务网点)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 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殡仪馆的服务网点)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告别(守灵)等殡仪服务,以及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是否存在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以及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用地现场检查 检查殡葬设施是否存在非法扩建、少批多占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殡葬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殡葬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 殡葬服务机构(经营性、公益性公墓) 是否存在修建超标准墓位、违规预售租,公益性公墓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服务公开、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安全管理等问题。是否建立维护基金。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用地现场检查 检查殡葬设施是否存在非法扩建、少批多占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企业的行政检查 检查殡葬设施是否有在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经营性公墓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殡葬用品的生产、经营主体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殡葬用品的生产、经营机构 是否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是否存在制造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殡葬设备及不合格殡葬用品。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
15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检查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一)遵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二)从业人员数量和结构等情况;(三)专用设备、工具以及工作场所等情况;(四)生产装配产品种类和数量等情况;(五)产品和服务执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配合民政部门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配合民政部门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退役军人部门 配合民政部门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配合民政部门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6 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对市管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1.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3.对基金会的监督检查 社会组织 1.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的问题进行检查。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3.对基金会年检材料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对基金会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 》 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基金会信息公开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体育部门 配合民政部门对对体育类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1.对体育类社会团体年检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检查。2.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检查。3.对体育类基金会年检、信息公开和业务活动情况检查。
17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发起部门 财政部门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各单位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开展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9 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发起部门 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区(市)级
20 劳动用工监管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对园林绿化工程制度落实的监管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园林环卫企业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公交企业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水务部门 对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检查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发起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劳务派遣单位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是否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是否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发起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是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黑中介与非法用工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海事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船员服务机构服务开展船员业务相关台账、合同协议、服务制度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2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监管领域 对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劳动关系与用工规范,劳动报酬保障,社会保险与福利 ,工作时间与休息权益,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与数据合规等情况进行检查 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 检查用工关系、用工协议签订、劳务派遣/外包合规性、报酬标准与支付、报酬结算、加班费支付、社会保险参保、职业伤害保障、福利待遇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制定与修订、规则公示、数据记录与保存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劳动安全与健康,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与数据合规等情况进行检查 平台企业 检查安全防护、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时限要求、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制定与修订、规则公示、数据记录与保存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商务部门 对劳动安全与健康,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与数据合规等情况进行检查 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 检查安全防护、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时限要求、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制定与修订、规则公示、数据记录与保存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 网络餐饮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医保部门 对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检查 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 检查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邮政管理部门 对劳动安全与健康,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与数据合规等情况进行检查 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 检查安全防护、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时限要求、维权与争议处理、平台规则制定与修订、规则公示、数据记录与保存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22 测绘资质及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测绘资质资格条件符合情况;测绘业绩和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测绘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测绘项目备案、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日常监管需巡查的安全生产等其他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 4-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23 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上一年度的地图审核通过件 对地图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新闻出版部门 地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对地图出版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级
24 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规划部门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检查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①是否依据相关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核发,核发程序是否依法依规。②是否进行规划验线,查验结果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③是否进行规划核实验收,验收结果是否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④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更的,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有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的建设项目①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标准,同步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②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标准易地建设的项目,按照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25 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相关情况的行政检查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编码登记、排气监测、远程定位监控、低排区管控等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检查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具有环保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检查进入交通建设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具有环保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水务部门 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检查进入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具有环保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对在农田等区域作业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核发的监督检查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 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时是否符合当时的环保排放标准。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26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监管 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的检查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的行政检查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 1.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使用许可备案的监管;2.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的检查;3.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销售许可备案的监督;4.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的年度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27 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放射源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职业卫生的检查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28 环境保护监管领域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的行政检查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涉气企业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根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时间确定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1.是否存在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2.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市制定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督查各市限行执行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市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含拆迁)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城市主干道保洁措施。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公共交通保障。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气象部门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提供技术支持。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29 城建档案监督执法检查领域 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集移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县城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是否规范、完整、及时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0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单位、施工单位 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7月-11月
配合部门 水务部门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1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2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一年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工程项目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临时消防水源情况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3 工程质量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是否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是否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是否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是否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是否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是否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是否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是否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是否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是否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是否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7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4 对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资质及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资质的监督检查 勘察设计单位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和资质合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8月-9月
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检查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1.在检查的单位中,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是否具有人防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2.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5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合规情况;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审查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8月-9月
配合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审查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6 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7 城市照明领域 对城市照明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城市照明的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城市照明运行情况,日常养护和紧急处置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对城市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对城市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运行情况,日常养护和紧急处置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8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是否获得相应的开发资质;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是否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销售现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哄抬房价行为;是否组织建设条件核验;是否存在其它违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不明码标价或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五证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开;虚假买卖;违规炒作,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购房款的行为;预收款项未足额、直接进入监管账户或其他预售资金脱离监管行为;其它违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8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租赁行为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租赁行为的行政检查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备案或提交开业报告;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8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项目;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依约提供服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巡查职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报送报告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4月-9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价格紧急措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39 城镇燃气领域 1.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2.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依法组织开展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活动情况;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落实安全培训、宣传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抢险抢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开展情况;企业落实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包括各类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的检验检测等;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计量、灌装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警示标识、通讯电力、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机构、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写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等;落实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器材准备、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等;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包括:建立用户档案、开展安全宣传、定期入户安检、报修电话畅通及抢修及时、按与单位用户签订供应合同供气等;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记录完整、隐患处置及时等;对燃气储存输配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情况;依法对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测登记备案等情况;依法依规对各类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科学编制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依法依规办理经营许可情况;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和措施配备落实情况;燃气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是否按期进行燃气经营许可定期核验,是否满足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0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0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 对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供热经营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供热经营监督检查 供热经营企业 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运行、服务质量等的日常经营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0月-12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供热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 对供热企业消防、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及安全体系建设等的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对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水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1 城市生活垃圾监管领域 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企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处置排放达标情况、运行数据管理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市、区(市)级
42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的行政检查 检查机动车维修单位是否有违规维修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3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发起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网约车平台公司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网约车平台公司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网信部门 对网约车平台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具有至少两名信息内容管理人员,信息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通信管理部门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检查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级
44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发起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班线、旅游包车等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交警、车管所)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抽查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车辆应报废未报废问题。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查验旅行社、导游资质资格;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落实情况;旅行社是否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导游在旅游包车上是否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5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发起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6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水务部门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7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水务部门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城市供水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城市供水水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检查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管水人员、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等卫生管理情况,供水水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8 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水务部门 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城市防汛安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月-9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9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农业农村) 种子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种子生产经营者 农作物种子质量,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品种权授权、标签和使用说明,生产经营档案,经营主体备案。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种子广告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农药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农药广告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肥料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肥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1.包装标签是否规范;2.登记证号是否有效;3.原料与登记是否一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0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畜牧兽医)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企业 对批准生产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监督检查;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样品销毁的监督检查;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兽药经营企业(兽用生物制品) 对兽药经营单位GSP运行、兽用采购、存储、销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是否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文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是否遵守饲料法规、许可备案条件,饲料标签等强制标准要求;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1 农产品加工相关情况的检查 绿色食品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绿色食品监督检查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获证企业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和试验基地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海关部门 对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查验 、检疫 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规定执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收购站 查验是否具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生产收购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鲜乳生产收购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畜禽屠宰企业 屠宰企业是否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违法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产品等行为;按照农业部《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内容和要求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检查 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2 种子市场监管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生产农业植物种子的单位是否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繁育基地选址是否征求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生长期间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核查有无植物检疫证书;核查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核查实物与证书品种、数量等内容是否一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具体为种畜禽场选址布局;种畜禽品种、代次、存栏情况;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生产管理规范、育种记录及其他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卫生防疫;销售记录;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其他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53 动物防疫、诊疗、病原微生物监督检查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检查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否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对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检查,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 对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执业兽医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对执业兽医备案的行政检查;对执业兽医资格证核发监管的核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54 汽车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新车销售企业 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 、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 和售后服务商;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是否随车交付必要凭证和文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 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新车销售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市、区(市)级
二手车市场监管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二手车市场监管 检查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是否按规定办理车管业务。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市、区(市)级
依职责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和经营主体相关经营行为 依职责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相关经营行为。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市、区(市)级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市、区(市)级
55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三项制度相关情况)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已备案企业 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7月-8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市、区(市)级
56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初始、变更报告;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 查、网络 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重大变更情况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未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未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报酬总额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未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未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要求报备和披露信息。 市、区(市)级
57 成品油流通领域检查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市、区(市)依职责确定抽查事项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购进台账建立情况;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进货发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 ;水冲厕所建设维护情况 ;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 ;企业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 (检查散装汽油销售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的检查 加油时是否将集气罩同汽油油箱紧密结合 ;油料卸车时 ,管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正确连接 (现场 检查未遇卸车可调取监控录像 ),卸油过程中卸油管路是否有 “跑冒滴漏 ”现象,卸油完成后连 接软管管内是否有残油 ,一次回收集气管是否有破损 、开口、密封不严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问 题;企业是否开展一年一次自行监测并妥善保存记录 ,检测报告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 ,是否存 在过期、缺项,是否存在数据造假 ;是否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台账 ,油气回 收系统运维台账是否规范存档 ;油气回收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开关相应阀门 ;油气回收管道是 否存在油气泄漏 ;加油站一次 、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是否正常运转 ;油气处理装置 (三次油气回 收)是否正常运转且达标排放。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 的监督检查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经营许可证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其他从业 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经营和储存场所 、设施、 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情况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情况。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市、区(市)级
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对企业备案情况的检查 已经备案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 备案信息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月-11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核查油库设施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成品油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经营许可证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市、区(市)级
58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文化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空气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59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取得、标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网信部门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是否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通信管理部门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检查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0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经过相关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中演出经纪人遵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演出举办单位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1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的检查 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抽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旅行社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旅游广告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2 旅行社行业监管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旅行社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旅游包车监督抽查;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旅游广告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及消防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4 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 文物安全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文物保护单位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5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对博物馆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博物馆 博物馆设立运行状况,包括陈列展览、藏品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66 艺术考级机构的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及依法组织考级活动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考级机构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情况;承办单位及考级活动备案情况;考级机构及承办单位是否依法组织考级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7 文物拍卖、文物购销检查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资质及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文物经营活动、文物市场、民间收藏文物流通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管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依法依规设立情况;文物拍卖及经营活动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8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艺术品经营单位遵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的有关情况;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9 新文化娱乐相关监管领域 剧本娱乐经营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1.活动场所备案、变更情况。2.使用的剧本、脚本备案及变更情况。3.未成年人限入、禁入标志设置情况。4.剧本娱乐活动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标明适龄范围情况。5.使用的剧本、脚本内容合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70 旅游住宿服务监管领域 旅游住宿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进行复核检查 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 检查硬件设施及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评定标准。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进行复核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予以摘牌降级。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1.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并规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检查宾馆、旅店、招待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及顾客用品用具、空气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饭店、民宿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饭店、民宿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71 文化旅游服务行业单用途预付卡跨部门综合监管 文化旅游服务行业单用途预付卡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负责文化旅游服务行业单用途预付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主体 督促经营者落实信息公示、告知义务、限额限期限次、信息对接、预收资金管理等规定,加强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国家金融监管局山东监管局 对提供预收资金存管业务金融机构的监管 对提供预收资金存管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2 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广电部门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的股东构成、资金来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检查。对许可证载明的信息要素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3 线上医疗监管领域 线上医疗行为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在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诊疗服务实施监督检查 线上医疗机构 1.《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2.《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3.《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6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监督检查 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领导机构、专门管理部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人员配备及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是否开展网络安全监测,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是否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网络安全风险测评情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网络安全负责人和相关岗位人员教育训练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公安机关通报事件的整改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其他依法应当开展检查的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线上医疗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通信管理部门 在职责范围内对线上医疗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线上医疗单位是否违反通信管理有关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级
74 对血液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单采血浆站的检查 发起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血液安全的监督检查 单采血浆站 机构和人员资质、献浆员管理、血液检测、原料血浆的供应及包装、储存、运输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5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发起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1.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3.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卫生许可证可采用非现场检查,通过审批部门获取;卫生质量可通过采样送检方式;生产条件等内容需现场勘验)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6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 发起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77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外包工程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情况。
2.防雷安全管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现状及检测维护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配合部门 地震部门 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检查 大中型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主要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是否依法取得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是否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否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建筑是否符合本地基础抗震设防烈度。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78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发起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一、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抽查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79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安全许可证取得并保持情况;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及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理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配合部门 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情况。
2.防雷安全管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现状及检测维护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80 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培训收费的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81 危险化学品相关监管领域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和安全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对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82 校外托管机构 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校外托管机构 对校外托管机构日常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校外托管机构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教育部门 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对校外托管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从事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其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检查制定和落实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制情况;2.检查治安保卫机构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备案情况;3.检查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岗位安全背景审查、治安隐患排查整改等治安保卫措施落实情况;4.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5.检查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情况;6.检查治安保卫机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7.检查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8.其他依法应当检查的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由属地公安派出所参照“九小场所”负责消防监督检查 对消防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录外的校外托管机构,参照“九小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民政部门 对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 对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对特殊建设工程是否获得消防设计审查许可的行政检查;
2.对特殊建设工程是否获得消防验收许可的行政检查;
3.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行政检查
校外托管机构 1.检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手续;2.检查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 校外托管机构 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校外托管机构作为二次供水单位的检查 校外托管机构(二次供水设施运营单位) 校外托管机构是有水箱(池)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营单位的,依法检查其作为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及其水箱(池)清洗消毒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监督检查 校外托管机构 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法》及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83 登记事项检查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通过现场核查,或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进行核实,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84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2.即时信息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1月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85 网络交易平台检查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网信部门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对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信息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通信管理部门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检查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专业机构核查
省级
86 直播带货相关监管领域 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0月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 涉及直播带货的网络交易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数据报送、证照信息公示、交易记录保存等主体责任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对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销售者 食品销售者的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经营过程控制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资质、经营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对广告发布行为以及发布内容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网信部门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的网络表演的行政检查 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的网络表演活动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广电部门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行政检查 对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对依法缴纳税收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依法缴纳税收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通信管理部门 对网络直播平台进行ICP备案监管 网络直播平台 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 一般检查事项 非现场检查 省级
87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 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中小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教育部门 学校食品安全、膳食经费管理检查 学校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日常自查、鼠害防治、膳食经费管理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学校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 学校采购围标串标,伪造、变造动物检疫证明以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财政部门 学校膳食经费管理检查 学校膳食经费管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学校营养配餐,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88 特种设备 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运营许可证检查 对A级旅游景区是否取得运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89 高速公路收费站监督检查 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量称重检测工作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动态汽车衡使用单位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监督检查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是否存在放行违法超限货物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级
90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安全技术检验事项、排放检验事项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超出资质能力范围出具报告,资质能力能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以及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涉嫌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行为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的行政检查 对涉嫌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1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情况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是否依据人民防空相关标准开展检验,出具失实、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2 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
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超资质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等行为监督检查 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超资质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等行为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司法行政部门 对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执业条件监督检查 对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执业条件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3 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2.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3.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2.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3.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真实有效;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为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形。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地理标志名称使用行为的检查
2.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地理标志名称使用行为的检查
2.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理标志名称使用是否合法规范;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是否合法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驰名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驰名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 驰名商标权利人 是否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涉外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涉外专利使用行为的检查
3.涉外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外贸企业 涉外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涉外专利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涉外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4 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的检查 1.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2.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3.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2.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3.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要求;注册信息是否一致;专利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分支机构设立是否具备相关条件;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等情况;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活动是否存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专利代理师是否存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承接专利代理业务的,检查是否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信息;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核实:登记注册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一致;使用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检查:检查代理过程中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检查是否存在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情形的,仍接受其委托的;检查是否存在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还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情形;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名单。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5 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 药品经营使用质量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质量监督检查 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是否存在违反药品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医疗卫生的检查 医疗机构 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临床用药行为、查对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医保部门 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及医保经办业务开展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96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领域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检查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管理情况。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7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的检查 1.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项目行政检查
2.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滑雪项目行政检查
3.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攀岩项目行政检查
4.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潜水项目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体育部门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主体(游泳、滑雪、攀岩、潜水场所)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检查游泳场(馆)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及顾客用品用具、泳池水质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8 体育健身服务行业单用途预付卡跨部门综合监管 体育健身服务行业单用途预付卡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体育部门 负责体育健身服务行业单用途预付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开展体育健身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1、信息公示情况;2、告知义务情况;3、限额限期限次情况;4、个人信息保护情况;5、预收资金管理情况;6、预收资金使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对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是否存在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99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统计部门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检查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0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发起部门 统计部门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规模以上企业 核实统计数据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01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医保部门 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及医保经办业务开展监督检查 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 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价格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范围等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保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传送数据、报告信息、公开费用;未经同意提供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医药服务;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医疗卫生的检查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价格紧急措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102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监管领域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市规划区内的学校 学校实施人防教育中人防教师配备、人防授课表配置、人防授课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市、区(市)级 3月-10月
配合部门 教育部门 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 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工作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市、区(市)级
103 印刷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印刷企业检查 发起部门 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印刷企业 对印刷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4 出版物发行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发行企业检查 发起部门 新闻出版部门 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出版物发行企业 对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5 影院经营情况抽查 影院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卫生管理情况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电影部门 电影放映活动监管抽查 影院 1.影院放映许可、年审、变更等情况。注册登记住所与放映场所是否一致。
2.影院土地性质、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验、竣工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许可审查情况。
3.影院是否存在改扩建、装修和用途变更等情形,核查上述情形是否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手续。
4.影院是否为自建房,自建房情形的是否经安全鉴定并合格。
5.影院是否安装使用国家认定的影院票务系统进行售票和票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新颁布的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相关市场管理法规。
6.放映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是否将数字放映服务器在注册地点以外区域放映。
7.影院售出的电影票是否为通过经备案许可的计算机售票系统打印的电脑票,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偷漏票房行为。
8.影院是否存在盗录、盗放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9.影院是否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
10.影院巡查人员是否落实营业期间每两小时一次巡查,是否落实场间巡查,杜绝侵权盗录。
11.是否存在影院周边涉及敏感群体,存在潜在意识形态风险的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9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空气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经营资质、经营条件、自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6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消防产品使用单位 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督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7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青岛海关) 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核查 发起部门 青岛海关 1.对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检疫监管
2.对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检疫监管
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检查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软、硬件设施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注册登记要求。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网上核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网上核查 市、区(市)级
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核查 发起部门 青岛海关 对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检疫监管 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检查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软、硬件设施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注册登记要求。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网上核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核查 发起部门 青岛海关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检查(备案信息) 被抽查的出口商品企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网上核查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网上核查 市、区(市)级
108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发起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3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09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查 发起部门 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安全检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企业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年度报告。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110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检查 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情况;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活动情况 发起部门 气象部门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检查 山东省气象局备案的气象信息服务企业 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情况;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活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4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区(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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