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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联系人:法规科 国星,电话:0532-88523590)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凡列入《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均要编制实施方案。局发起处室(单位)要根据《抽查计划》,抓紧制发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事项实施方案5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抽查比例、预估抽查对象数、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等均为最低要求,发起处室(单位)编制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时,相关要求不得低于《抽查计划》中的规定要求。
二、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监管抽查事项要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鲁农法字〔2019〕16号)规定程序实施。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平台系统里未有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对象的,发起处室(单位)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对象,完成抽查检查创建计划任务,监管抽查事项抽查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过程各个环节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来完成,并确保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监管抽查事项应于《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检查时间段内完成,不得拖延,更不得跨年度完成。此项工作已列入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请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三、定期报送抽查检查进展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发起处室(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每月月底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抽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梳理抽查检查结果,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当月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通过金宏网报送局法规处。
附件:1.1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1.2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1.3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赵文阁;电话:0532-66999603)
附件1.1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 |
检查时间 |
发起处室 |
检查主体 |
|
1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
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农药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0.5%;抽查1次 |
农药生产企业不少于2家,农药经营者不少于150家 |
农药生产企业:低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1家,高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1家。农药经营者:低风险(C级)抽查对象不少于100家,高风险(D级)抽查对象不少于50家 |
4月—11月 |
投入品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2 |
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
蚕种质量抽查 |
蚕种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不少于1家 |
均为低风险抽查对象 |
1月 |
省农业农村厅发起并制定抽查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参与 |
|
3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和试验基地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不少于2家 |
均为低风险抽查对象 |
4月—11月 |
科教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4 |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不少于7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2家户,中低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1户,中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2户,高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2户 |
4月—10月 |
种植业处、农技中心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5 |
绿色食品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
绿色食品监督检查 |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获证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不少于4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1个,中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1个,高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2个 |
4月-10月 |
质监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6 |
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
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
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标志授权使用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不少于4个 |
中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2家,高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2家 |
4月-10月 |
质监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7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种植业生产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不少于100个 |
低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50个,中风险抽查对象不少于50个 |
4月-11月 |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农安中心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8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监督检查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规范检查 |
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不少于50人 |
均为低风险抽查对象 |
4月—10月 |
农机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9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使用安全检查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车辆状况及使用操作检查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及使用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不少于60人 |
均为低风险抽查对象 |
4月-11月 |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10 |
对饲草草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对饲草草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草种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青岛无生产经营单位 |
青岛无生产经营单位 |
4月—10月 |
种业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11 |
对兽药使用的监督检查 |
对兽药使用的监督检查 |
畜禽养殖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4月—10月 |
畜牧业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12 |
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的检查 |
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的检查 |
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2次 |
4月—10月 |
质监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13 |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生猪屠宰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2 次 |
4月—10月 |
质监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14 |
防疫检疫检查 |
防疫检疫检查 |
养殖场、屠宰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4月—10月 |
防疫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15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
兽医实验室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4月—10月 |
防疫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16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4月—10月 |
防疫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17 |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4月—10月 |
防疫处 |
市、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
附件1.2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 |
检查时间 |
发起部门 |
发起处室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
1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10%,农药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频次。 |
农药生产企业2家,农药经营单位150家 |
农药生产企业:低风险抽查对象2家。农药经营者:低风险(C级)抽查对象100家,高风险(D级)抽查对象50家 |
4月—11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投入品处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
|
2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5家 |
均为低风险抽查对象 |
4月—10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投入品处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
3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7家 |
均为低风险抽查对象 |
4月—10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种业处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
|
4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投入品处 |
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
|
5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 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 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投入品处 |
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
|
6 |
牲畜养殖加工情况检查 |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种业处 |
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
|
7 |
农产品加工相关情况的检查 |
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抽查 |
生鲜乳收购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畜牧业处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区市相关部门 |
附件1.3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问题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名称 |
总体情况 |
低风险等级(A类) |
中低风险等级(B类) |
中风险等级(C类) |
中高风险等级(D类) |
高风险等级(E类) |
发现问题后续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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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数量 |
问题发现数量 |
问题发现率 |
抽查对象数量 |
问题发现数量 |
问题发现率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抽查对象数量 |
问题发现数量 |
问题发现率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抽查对象数量 |
问题发现数量 |
问题发现率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抽查对象数量 |
问题发现数量 |
问题发现率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抽查对象数量 |
问题发现数量 |
问题发现率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