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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工作思路,以“防风险、强基础、促转型、助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监管人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深化服务型执法;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推进“三标”行动,抓大促小,提升总体质量安全,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督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大中型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完善按车间和班次指定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二)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按照上级要求,分类分期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达到100%,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指导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责任。配合做好各级党委、政府包保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二、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
(三)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排查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风险,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的要求,督促企业逐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年度自查率和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监管所建立区域性、重点食品安全“三张清单”。
(四)加强重点食品风险防控。持续抓好炒货、糕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复配食品添加剂等类重点食品风险防控工作,督促落实质量体系建设,防范行业性风险。扎实推进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制定方案、严密措施、明确目标,开展冲调谷物制品、饼干、速冻调理肉制品等区域性风险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五)加强突发事件和舆情处置工作。结合两节、“3·15”和中秋等重点时段,提前进行风险排查。加强高风险区域和食品的重点监管,防范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事故和舆情。加强舆情等信息监测,按照要求及时处置食品生产环节突发事件。
(六)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供应保障。加强我区涉及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等各级各类重大活动食品供应定点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大型活动食品供应安全。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七)落实风险分级管理。综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因素,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两年“全覆盖”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合规。组织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不断完善信用监管。
(八)持续推进“三标”行动。深化“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强化“管理看板”,在乳制品、肉制品等8类重点食品品种100%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三标”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生产。
(九)持续推进小作坊规范提升。深化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小作坊“一户一档”管理,动态登记建档率保持100%;重点品种全覆盖检查和抽检,不断提升小作坊抽检合格率;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继续按照“六项要求”培育示范小作坊,选树观摩示范单位。
(十)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对“两超”和质量指标不合格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一对一会诊”,指导企业建立“三定三查一检”制度,对水产品、植物油等重点关注产品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查“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控“两超”。
(十一)加强食品包装和食品浪费监督检查。以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的规定,坚决遏制食品过度包装。认真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提高食品原辅料使用率和成品率。
四、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本级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每个所推荐至少2名工作人员,成立我局的食品安全专业检查员队伍;食品安全科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计划,派省级、市级食品安全检查员,与监管所检查员联合检查,一对一帮带,确保切实提高本级检查员执法专业水平。
(十三)加强食品生产智慧监管。完善和提高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食安员抽考APP等系统功能应用,推动数据及时准确归集,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推进智慧监管。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倡导企业加强奶源建设、产品研发和升级,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低温品种,督促夯实质量体系管理,促进乳制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把检验检测关,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双千”帮扶行动。结合省局食品生产领域“双千”帮扶行动,加强我区日常监管和抽检问题高发企业(含小作坊)的点对点、一对一帮扶,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
(十七)推广“山东食链”应用。推动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植物油、酒类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率先日常应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鼓励自建追溯系统企业通过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方式上传追溯信息,完善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十八)推进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围绕食品饮料和预制菜产业链,“两链并举、突出重点”,关注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等新项目进展,“开工即服务”,从许可到监管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和帮扶,搭建市场监管职能传导平台。引导企业参与质量管理、认证认可、标准制定等工作,全方位做好服务型执法,培育和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服务“青岛优品”建设。
2023年全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破解监管难题,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总局60号令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职责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机制,以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情况。针对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者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严格重点批发商监管。组织倒查摸排,建立全区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开展交易时段监督检查和抽检。按照省局工作要求,指导农村食品批发商规范提升,督促批发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三)深化农批市场监管制度落实。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突出入场查验制度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五项制度”。加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信息化平台使用,强化问题在线发现、处置、审核,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
(四)深入落实校园周边“五张清单”管理。结合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效,全面抓实“五张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在校师生、家长评价活动,积极营造共治共享氛围,切实保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
二、夯实监管制度基础
(五)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制度。发放“一业一策”合规经营指南。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食品销售单位多样化业态,一对一发放食品经营合规指南,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指导食品销售者规范经营,健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试行食品销售企业“一业一策”,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六)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应用。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核查工作的通知》,做好流通环节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归集工作,准确掌握全市食品经营者底数,充分利用智慧监管手段,实施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七)探索创新许可预警有效模式。建立许可证有效期预警,结合审批系统食品经营档案,审核把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将过期的食品经营单位,建立通报机制,定期向审批部门推送临期业户,督促食品销售单位及时按规定办理许可的延续和注销,帮扶业户规避食品安全经营风险。
(八)探索信用监管有效模式。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汇集监管数据,逐步健全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因素模型和信息化功能模块,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开展食品销售企业信用分类,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推动党建业务融合
(九)坚持“党建+”引领服务监管。深入贯彻服务型执法理念,加强食品流通条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党建共建、食安共管、企业共助、模范共创,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同步落实。
2023年全区餐饮服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餐饮服务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市局“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把握落实“两个责任”主线,坚持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提升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社会共治水平,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主线,持续落实“两个责任”
(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总局60号令要求,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等单位配全用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持续使用“山餐安”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考核。督促指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二)配合包保责任落实。加强业务指导,配合推动党政干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
二、着眼长远,深入推进“三个监管”
(三)坚持法治监管。落实服务型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落实国家、省局、市局重大活动工作要求,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高标准完成。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继续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四)深化信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做到应评尽评,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动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监管与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相结合。宣传推介“青岛优品”工程建设,引导公众消费。
(五)推行智慧监管。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线上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形成监管闭环。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继续使用省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
三、注重提升,全力夯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
(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建设“清洁厨房”,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推行色标管理,推广明厨亮灶。落实“六项标准”,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年底前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规范1个(条)。
(七)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中高考、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对校外供餐单位及向学校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的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八)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完善量化分级评定,推行“笑脸笑到店外”,引导群众“寻找笑脸就餐”。深化“走进后厨眼见为食”查餐厅的问题导向,突出“查”与“改”,扶持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推广“红黑榜”,积极探索各地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逐步有序开放,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清单
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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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间 |
工作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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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80%、养老院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单位60%达到“清洁厨房”要求。 |
12月底前 |
1.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建设“清洁厨房”; 2.10月底前,对达到“清洁厨房”标准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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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督促连锁餐饮总部落实“六统一”要求; 2.4至9月,协助市局选取5家连锁餐饮总部及门店开展随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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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重大活动计划安排,高标准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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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每季度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 2.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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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走进后厨眼见为食”查餐厅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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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项标准”,积极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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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12月底前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规范1个(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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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3至5月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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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
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12月底前 |
1.常态化落实“每周自查、季度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完成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供餐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 2.在3月底前和10月底前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春秋季开学飞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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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线上巡查,形成监管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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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在学校食堂、校外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实施全程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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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及舆情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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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餐饮环节“两个责任”落实 |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
12月底前 |
1.6-9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6月底前持证餐饮单位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以上; 2.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亮点。 |
2023年全区特殊食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服务型执法,全面实施特殊食品“双升”工程,推动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守牢底线,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1.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信用监管等方式,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更新调整风险等级,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频次。加强许可和监管衔接,对新获证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
2.抓实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抓实特殊食品领域“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对“两会”“3·15”等重点时期和重要企业、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应急抽检。
二、引导自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深入实施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完善《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表》,建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监管责任人动态名单库,实现生产企业和大中型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100%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100%建立,企业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将企业执行《规定》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畴,及时与包保督导等衔接,汇总分析执行《规定》中存在问题,严格督促企业整改。
4.推动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指导企业参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要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全面梳理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自查范围,定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整改。
5.落实自查报告制度。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依据《规定》补充自查报告内容,完善自查报告制度,按时完成上传系统,实现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6.建立完善追溯体系。督促加强生产企业内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解决批生产记录不健全、生产工艺参数记录不全、生产工艺参数与工艺规程不一致等问题。推广使用“山东食链”食品追溯系统,督促生产企业、大型连锁药店等常态化应用“山东食链”,率先实现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三、规范提升,深化特殊食品“双升”工程
7.强化员工培训考核。强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重点考核岗位职责,以抓关键少数带动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行“新员工上岗、新标准实施、新SOP执行”三新培训制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力度,特殊食品在产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经营者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70%,其中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覆盖率100%。
8.深化生产企业“三标”行动。督促企业“亮标承诺”,动态梳理更新标准,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对标生产”,对照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体系文件要求,对全生产过程进行规范;落实“核标出厂”,提高企业检验能力,严格出厂检验,对批生产记录、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签、说明书等进行复核,提高“三标”落实水平。
9.持续推进经营环节“两查两专”规范行动。在经营环节摸底特食销售主渠道主体信息,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依法规范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进货渠道管理,落实索证索票、验收记录主体责任,加强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店内宣传的管理,探索建立良好经营规范示范店。
四、打牢基础,加强监管服务能力建设
10.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以检代训等方式,提高特殊食品监管人员能力水平。
11.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舆情、事件等处置规程,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预案完备;及时有效处置特殊食品安全事件,对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分析。
12.推进社会共治。继续开展特殊食品“五进”专项宣传,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合作,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13.服务企业发展。借助上级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分析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帮助企业对照自查,可实现在产品注册、生产许可、体系检查等方面提前介入、模拟预审,帮助企业预先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提升企业审查一次性通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