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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定性定量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5年第12期)
发布日期: 2025-12-25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即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10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急抽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9大类食品,共18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1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即墨区大有食福美食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食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第12期食品定性定量监督抽检结果通告.xlsx

    附件2:(不合格)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2期食品抽检信息公示.xlsx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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