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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区教育和审批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的情况;
(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组通字〔2016〕46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8〕26号)、《中共青岛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青岛市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规范>的通知》(青教发〔2019〕42号)《青岛市民办学校党建任务清单》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工作情况;
(四)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19〕49号)、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0〕111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
(五) 群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六) 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七)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八) 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九) 规范办学情况;
(十)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落实情况;
(十一) 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
(十二) 聘用外籍教师及管理情况;
(十三) 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十四)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十五)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工作安排
(一)方式
采取自查和区教育体育局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并网报,再由区教育体育局逐一审查年检材料和实地检查。
(二)步骤
1. 学校自查、审计、整理填报基础材料(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4日)
各学校登录山东政务网即墨分站:http://qdjmzwfw.sd.gov.cn,下载相关报表,认真做好自查、编制财务报表、到事务所审计、填写《青岛市即墨区民办学校年检综合报表》等工作。民办学校年检网办操作指南见(附件2)
关于财务审计报告,要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报告。审计时,学校要下载并编制《民办学校年终财务报表》,连同空白的《审计报告及情况说明模板》,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由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评价建议。
同时,各培训机构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附件4),制定本机构合同样本,通过邮箱发送至jtjsgb@126.com,后期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查,进行不平等合同条款的专项治理。
2.学校网上申报和区教育体育局综合审查(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28日)
学校登录山东政务网,在规定的时间上传《青岛市即墨区民办学校年检综合报表》,由社办科对报表材料进行审查、比对、采集,填报不全或信息错误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由学校重新网报,直至材料审核通过。
说明:因山东政务网默认的受理时限仅为2天,所以要求各校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报表,防止扎堆上传,无法及时受理和审核,造成超时。各校上传政务网的时间划分见(附件1)。
3.区教育体育局实地检查并反馈年检结果(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2日)
网报材料审核合格的学校,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网报和日常巡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安全、信息公示、师资聘任、教学设施、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检查合格的学校,将审计报告报纸质材料报社办科备案,并带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合格章;存在问题的学校,要按照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限报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不按时参加年检的学校定为2020年度年检不合格,列入黑名单,直至整改完毕予以解除。
在年检过程中,青岛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区市及有关学校的年检、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其中,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应当按照终止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的;
(2)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增加办学层次、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擅自与外地市学校联合举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等,并对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
(3)违法违规招生的;
(4)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未经许可擅自配备使用校车的;
(5)发布虚假广告、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学校注册资金或资本提前或变相撤出的,指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的;
(7)对于学员的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
(8)没有规范聘请符合资质外籍教师的;
(9)其他违规行为的。
4.年检结果公告
区教育体育局和青岛市教育局将于2021年4月份起,在即墨政务网教育板块(http://www.jimo.gov.cn/n28356033/)和青岛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qdedu.gov.cn)对民办学校2020年度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
各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要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年检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年检通知精神,制定年检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人员分工,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的自查、整改和网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社办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29701
附件:1.各校上传政务网时间划分
2.民办学校年检网办操作指南
3.民办学校2020年度党建指导员一览表(用于填报综合报表中的社会组织党建台账)
4.合同示范文本
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