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word下载
pdf下载
外籍(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外籍(境外)人员子女到我区中小学就读,其入学程序按照《青岛市贯彻〈山东省关于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青教字〔2004〕46号)执行。证件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