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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巡游出租一件事”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12-10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协同配合,共同致力于打造“巡游出租一件事”一次办好,实现《经营权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三证联办。

一、申办流程

1.注册营业执照,咨询电话:87567809

2.到公安局交警部门办理车辆行驶证等证件

3.到即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7-34号窗口同时申请办理经营权证明、许可证、运输证。

二、“三证联办”申请材料

1.《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申领表》

2.车辆原《经营权证明》、《道路运输证》原件(即墨本地过户提交此两项)

3.过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

4.《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5.《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6.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车辆专用装置、营运标志完好使用承诺书

8.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原件及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0.9×6.2CM车辆左前方45度角的挂牌后车辆照片一张(参照行驶证照片,顶灯、车身及门徽清楚)

1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网上填写系统生成)

12.企业具备运营资金、配套设施设备承诺书(网上填写系统生成)

1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本(网上填写系统生成)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需到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前台工作人员将帮助申请人同时办理三个证件。

2.过户车辆为个人变企业,《经营权证明申领表》原持有人可不盖章,但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个人与原挂靠公司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过户车辆为企业变个人挂靠,需提交合作经营合同。

3.许可证、车辆运输证均发放电子证,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运政帮”或者“爱山东”APP查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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