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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6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字〔2022〕14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青岛市即墨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即墨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3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6号),为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重点、再全面”的顺序,通过开展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绿化、美化我区公路、铁路通行环境,顺应广大群众新需求新期盼,增强城市竞争力吸引力,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推动市容市貌全面提升。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特色鲜明。高水准编制设计方案,结合重点公路、铁路两侧用地性质,打造绿色生态迎宾走廊和重点门户景观节点,体现青岛国际大都市城市形象定位。

——综合施策、保障质量。结合市容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治脏、治乱、治理隐患和绿化提升综合施策、一体推进;创新工作理念和手段,严把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统筹考虑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立足实用、控制规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建面子工程,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

二、实施范围

(一)公路领域

1、G20青银高速(城阳界至胶州界)两侧可视范围。

2、G2011青新高速(城阳界至即墨西)两侧可视范围。

3、S19龙青高速(城阳界至即墨东段)两侧可视范围。

4、G204青烟路(即墨段)两侧可视范围。

(二)铁路领域

1、胶济客专(城阳界至胶州界)两侧可视范围。

2、青荣城际(城阳界至即墨北站)两侧可视范围。

三、重点任务

(一)路域环境整治

1.建筑立面整治。针对公路、铁路沿线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破旧建筑物、构造物,实施外立面粉刷,保持干净整洁。(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

2.违法建筑整治。拆除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

3.堆积物清理整治。结合市容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沿线砂、石堆场、废旧物品回收点、线杆及架空线路等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场所和设施依法进行迁移、遮挡;对可视范围内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和其他堆积物进行清理。(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

4.规范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修订)》等规定,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对可视范围内工地的乱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铁路外部安全环境整治。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进一步开展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漂浮物、高大树木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

(二)绿化品质提升

结合土地性质,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绿化品质提升。

1.实施两侧增绿工程。公路、铁路两侧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做好增绿工程,要科学配置植物,增加高大乔木栽植比例,选择耐盐碱、抗性强、管护成本低的乔木和地被植物品种,以丰富季相变化和绿量,打造高速行驶状态下优美的观赏效果。

2.打造重要节点景观。对重要节点、区域,因地制宜进行重点建设,营造特色景观。对短期内难以整治的区域,结合实际采取栽植常绿植物等方式进行绿化遮挡。对河域水泊段,要建设滨水植物组团,打造滨水湿地景观。

3.推进园林扬尘整治。对可视范围内绿地,要按照园林扬尘整治有关要求,采取覆盖、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确保沿线整体效果。

(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安排

(一)环境整治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

完成2022年路域环境整治。根据《青岛市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完成G20青银高速(城阳界至即墨西)用地范围内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方案》,完成G20青银高速(城阳界至即墨西)和G2011青新高速(城阳界至即墨西)段用地范围外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大信街道、蓝村街道、环秀街道、通济街道、通济新经济区、区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突破和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

根据《方案》要求,对G20青银高速(城阳界至胶州界)、G2011青新高速(城阳界至即墨西)、S19龙青高速(城阳界至即墨东段)、G204青烟路(即墨段)两侧可视范围、胶济客专(胶州界至城阳界)、青荣城际(即墨北站至城阳界)两侧可视范围分阶段有序推进综合整治,确保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并取得实效。(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青岛市环保局即墨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长效治理。各单位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原则,研究建立沟通顺畅、协调到位、推进有力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管理到位、养护到位、考核监督到位,不断巩固整治效果,确保公路、铁路通行路域环境保持一流水准。(责任单位:沿线相关镇街、国际商贸城管委、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即墨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见附件)。全区上下按照“区级抓统筹、镇街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建立以区政府、沿线各镇街为主体,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二)坚决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宁可向前一步形成工作交叉,不可后退一步形成工作空隙”原则,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专班要严格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对不能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三)科学合理安排。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考虑水文地质特征,做好专项论证,科学设计,确保绿化成活率;提前考虑后期维护的可行性和便利性,在设计阶段提前规划施工养护便道;统筹考虑综合整治与公路改扩建关系,对纳入近三年改扩建计划的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综合整治结合改扩建一并推进,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的综合整治要结合改扩建用地需要和建设时序合理安排,避免投资浪费。

(四)保障资金投入。根据《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并及时兑付市级奖补政策,保障项目资金投入。

  

附件: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区重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肖  莉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红叶  区外事服务中心主任

杨  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知峰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郑华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明军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天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孙建凯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梁宗海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济执法中队中队长

孙国强  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处级干部

刘大伟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解本明  区数字产业装备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  健  环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波  通济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王英红  潮海街道经管审计中心主任

于建林  北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为民  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辉  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吉宁  大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  霞  灵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姜佩泉  蓝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宫卫东  通济新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刘大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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