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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万村千河”行动,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8-22

近日,青岛市印发10号总河长令《关于以“万村千河”行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明确自今年起,以实施“万村千河”行动为牵引,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10号总河长令强调,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幸福河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锚定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发展水经济、改善水民生“四水统筹”总体目标,结合独流入海水系的流域性特点,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内外的统筹规划和一体设计。推动多元共建,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特许经营权转让等长期稳定的引导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聚焦价值转化,将河湖生态保护与生态产品开发权益挂钩,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绿色产业、文化旅游等乡村“水经济”新业态,培育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地等“水经济”新品牌,推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下一步,即墨区将根据10号总河长令围绕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保护传承弘扬河湖文化等五项主要任务,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统筹实施“万村千河”行动力争到203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9条(段)以上高品质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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