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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病案复印须知
各位患者朋友,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病历管理制度》规定,为切实保护患者权益,现制定《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病案复印须知》,特此公告。
外科楼(3号楼)南正门的西侧。
1、线上复印:登录“即墨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医院就诊→住院业务→病历复印),或者直接扫描出院记录中的“病历复印二维码”,按要求上传材料。可邮寄,也可在收到短信后现场自取。出院时就可申请,申请材料少,方便快捷。
2、现场复印:到病案复印室进行申请、登记、付款、复印。普通患者出院后至少7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死亡患者出院后至少14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
(一)线上复印
1、患者本人复印:患者本人身份证、患者手持身份证拍照。
2、代办人复印:患者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手持代办人身份证。
注意:现场取件时,应提供患者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短信提取码。
(二)现场复印
1、患者本人复印: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墨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申请表》。
2、代办人复印:患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墨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申请表》,《即墨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授权委托书》。
(三)死亡病案复印
1、死亡患者身份证/医保卡/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任选其一。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务必为死亡患者直系亲属。
全年无休;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或者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