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发展战略、五年计划、行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4.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5.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和出勤等情况;(3)汽车维修、办公用品的购买、工程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4)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形式
(一)利用政务网公开。在政务公开网站上我们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基本概况:机构设置、工作职能、领导信息、联系方式、应急管理、采购信息
2、政策法规:行业性政策法规、内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
3、办事信息:门诊指南、住院指南、应急指南、便民服务电话
4、医疗服务:科室介绍、专家接受、预约服务、健康教育
5、医院环境
6、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医患园地、捐赠资助、投诉监督
(二)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院内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对外公开内容,在餐厅设立对内公开栏,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三)展板。利用各类展板,使群众可以随时了解当下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
(四)印发政务公开资料。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让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五)根据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三、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四、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
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