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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2-10-13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积极创建无烟医院,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制定我院管理规定:

1、按照《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制定我院各项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2、加强对《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各项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3、在医院走廊、公共区域、病房张贴《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医院走廊、公共区域不违规设置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

5、在医院禁止吸烟场所及科室办公室禁止吸烟、禁止摆放烟具

6、医院及科室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吸烟行为,要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直接向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88514446

7、违反本规定的,控烟不力的科室,扣除科室绩效管理分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

8、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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