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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流程:
有医保卡已签约:门诊大厅取号机取号、就诊科室、收款室出示医保卡缴费、药房取药或辅助科室做相关检查、领取报告单、大夫回诊,转院或诊疗结束。
有医保卡未签约:门诊大厅取号机取号、就诊科室、收款室出示医保卡缴费(现场签约)、药房取药或辅助科室做相关检查、领取报告单、大夫回诊,转院或诊疗结束。
无医保卡:出示身份证或提供身份信息、门诊大厅取号机取号、就诊科室、收款室出示医保卡缴费(现场签约)、药房取药或辅助科室做相关检查、领取报告单、大夫回诊,转院或诊疗结束。
急诊就诊流程:如遇病情紧急需急救的患者,可走绿色通道直接就诊。
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使您就医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将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就诊须知
1、据自己病情选择相应门诊到挂号室挂号,如您不知道挂哪个门诊的号,可向挂号室或导医台工作人员咨询。
2、在就诊候诊时,按顺序应诊,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吸烟,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
3、做生化化验、超声等检查时,不能饮水、吃饭;不受饮食影响的化验,医院提供全天抽血服务。
4、如果您有职工医疗保险卡、城镇医疗保险卡、慢性病、职业病或工伤证明,在就诊时请及时出示。
5、您的病情需要住院,请出示您的医疗保险卡,并按照护士的嘱咐,办理住院手续。
6、西药房不出售塑料袋,如果您的药品颇多,请自备携带物品。
7、结算费用后,请在离开结算窗口前认真清点余额,一旦离开窗口,医院概不负责。请管好您的财物,严防被盗。
二、门诊服务
1、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
2、非急诊患者可避开就诊高峰期,减少院内滞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3、候诊时请配合就诊引导和分诊工作,自觉遵守“一患一诊室”就诊要求,共同维护良好就诊秩序。
三、住院须知
1、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要干扰他人休息,不得互串病房;禁止在楼道、病室内吸烟。
2、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如需更换向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您住院后不得请假、擅自离院(外出检查需主管医生批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为了保证用药安全,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外购药品本院不使用,如确需外购,需医院批准。
4、为保证安全,请勿携带及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暖气、电磁灶等大功率电器;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6、您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7、急危重症患者按急诊入院流程入院。为确保患者安全就医,避免出现交叉感染,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早日康复!
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通知: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就诊患者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或经实名认证的就诊卡、虚拟就诊卡(码)挂号就诊。
二、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婴幼儿,一律同时登记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三、对急诊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无法进行实名挂号的,接诊医疗机构应先行医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核实其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