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门诊就诊须知
发布日期: 2025-07-11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中心暂无急诊和住院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使您就医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将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就诊须知

1、据自己病情选择相应门诊到挂号室挂号,如您不知道挂哪个门诊的号,可向挂号室或导医台工作人员咨询。

2、在就诊候诊时,按顺序应诊,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吸烟,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

3、做生化化验、超声等检查时,不能饮水、吃饭;不受饮食影响的化验,医院提供全天抽血服务。

4、如果您有职工医疗保险卡、城镇医疗保险卡、慢性病、职业病或工伤证明,在就诊时请及时出示。

5、院外没有设立任何坐诊专家和分院,提醒你谨防医托,避免上当受骗。

6、结算费用后,请在离开结算窗口前认真清点余额,一旦离开窗口,医院概不负责。请管好您的财物,严防被盗。

(二)、门诊服务

1、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

2、非急诊患者可避开就诊高峰期,减少院内滞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3、候诊时请配合就诊引导和分诊工作,自觉遵守“一患一诊室”就诊要求,共同维护良好就诊秩序。

)、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门诊就诊流程:登记就诊——收款缴费、报销——药房取药——治疗室治疗

(四)、遵守的相关规章制度

为切实保障就诊患者的诊疗需求和健康权益,给就诊患者建立准确、完整、可追溯的健康档案,决定在我中心进一步落实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就诊患者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挂号就诊。

2、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婴幼儿,一律同时登记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3、对急诊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无法进行实名挂号的,先行医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核实其身份信息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