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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7-03

5. 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惠民政策

(一)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

确保孕产妇在孕期内至少享受一次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1.建册医疗机构:在孕妇早孕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直接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项目的免费筛查。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尽早主动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相关信息。

2.助产医疗机构:对未建册直接到助产医疗机构进行初次产前检查的孕妇或临产时才寻求孕产保健/助产服务的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项目的免费筛查。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尽早主动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相关信息。

(二)阳性孕产妇孕期治疗

1.对于孕期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当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对于孕晚期(孕 28 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可特别申请免费的整合酶抑制剂。

2.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刻开始免费治疗,首选苄星青霉素方案。苄星青霉素,240 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连续 3 次为 1 个疗程。

(三)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

1.对所有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母婴传播风险评估,以确定儿童预防治疗方案。儿童应当在出生后 6 小时内尽早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均免费提供。

2.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均提供免费预防性治疗。治疗方案:苄星青霉素,5 万单位/千克体重,1 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

3.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于出生后12 小时内尽早注射免费乙肝免疫球蛋白 100 国际单位。

(四)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早期检测及随访

1.对所有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免费随访服务。所生儿童于出生后 48 小时内、6 周和 3 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可诊断为艾滋病病毒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未进行早期诊断检测的儿童,应于 12 月龄时进行 HIV 抗体筛查,筛查结果阴性者,排除艾滋病感染;筛查结果阳性者,应随访至满18 月龄,并再次进行 HIV 抗体检测,如抗体检测结果仍为阳性者应及时进行补充试验,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

2.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3.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 1-2 个月,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免费检测,评估母婴传播干预效果,以便进一步干预。

(五)特殊补助

艾滋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及婴儿配方奶粉补助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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