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本中心发布信息准确、及时、一致,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前,要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三条 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
医疗机构情况: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医疗设备配置、科室布局、科室设置等。
收费情况:包括门诊、药品、检查、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公告通知:包括招录招聘、招标采购、咨询投诉等情况。
卫生政策:包括上级医疗政策等。
诊疗工作:包括门诊就诊流程、就诊时间、服务内容等。
科普健教:包括妇幼科普知识、妇幼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等。
行风建设:包括医德医风建设、投诉方式等。
第四条 信息公开方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主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通过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进行信息公开。
第五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