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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一职业中专普东校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禁止大声说话、吃东西、乱窜寝室、打闹等。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三、不违规使用电器、不私拉电线、插排,不使用蜡烛。
四、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发现丢失物品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班主任处理。
五、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无人要锁门、人走要熄灯。不得在宿舍举办不健康的活动。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锅、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七、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
八、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
九、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寒暑假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十、要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楼内的生活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故意起哄、鸣放音响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二、发现可疑人员和发现坏人作案要及时报告;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或政教处报案。
十三、保持走廊、楼梯和消防通道的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