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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新兴中学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 2024-09-24

为进一步为学生创设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引导其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巩固与弘扬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新兴中学校规校纪》,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对班级进行考核,对学生在校行为表现实行量化管理。

一、扣班级分项目

第一款 仪表仪容

第一条 不穿校服进入校园者,须经班主任亲自到传达室核实学生身份,约谈其家长,限其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需要家长做出说明,并扣班级3分;在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穿校服者扣班级2分;若将校服借与校外人员,导致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影响学校秩序,属于重大,视情节扣班级出借者10分或以上并责令其写800字检讨。

第二条 女生烫发、染发、戴假发、化妆、佩戴首饰、穿高跟鞋、穿“紧、透、漏、短”的服装,男生留长发、光头,穿短裤、不文雅的文化衫、背心,穿拖鞋、拖鞋等,每次扣班级2分并限期整改,不按时整改者加倍扣班级分,屡教不改者按不服从管理对待。

第三条 携带非书包性质的休闲包等,每次扣班级1分,不按时整改者加倍扣班级分,屡教不改者按不服从管理对待。

第二款 行为习惯

第四条 迟到:预备铃响未能进入教室者(含值日)扣班级1分;上课铃响未能进入教室扣班级2分;早退:每次扣班级2分。旷课:1节扣班级3分。

第五条 预备铃后班内仍有多人吵闹、进出、不能安静者扣班级3分;上课铃后仍有多人吵闹说笑者扣班级5分。

第六条 上课睡觉、说话、下位、换位、进出、非紧急情况上厕所、看闲书、吃零食、传纸条,扣班级2分;未经老师允许外出者每次扣班级3分。

第七条 进出教室用脚踢门扣班级2分;在教室不按学校《用电节电制度》开关灯和使用用电设备,每次扣班级2分;不按要求使用投影仪、音响等设施,每次扣班级3分。

第八条 上课打架、顶撞老师、影响教学或自习、考试秩序,视情节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九条 作业:缺交或抄袭他人作业,一次扣班级1分。

第十条 课桌上物品摆放杂乱、书本摆放超过15厘米、遮挡检查视线、座位周围脏乱等,扣班级1分。室内桌椅不齐、卫生物品摆放杂乱、垃圾桶或小仓库周围脏乱、墙壁上乱贴乱挂,扣班级3分。教室内有损坏的桌凳扣班级5分。

第十一条 实验与信息技术课:秩序混乱,每次扣班级3分。乱动、乱放药品,乱扔垃圾,喧哗、打闹者扣班级2分。结束时不按规定收拾、陈列仪器物品,将仪器和药品带出实验室,违反者扣班级2分,严重者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十二条 体育课等不服从指挥、随便乱窜、远离场地等,扣班级2分,缺课扣班级3分,队伍不整、秩序乱,扣班级3分。

第十三条 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带课本资料等进入考场,扣班级10分或以上;考试过程中睡觉且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经提醒仍继续睡觉者,扣班级10分或以上且当场次科目判零分。

第十四条 抄袭他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供他人抄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该场试卷作废,扣班级量化分10分或以上,作弊行为记录到学生的综合评价中。

第三款 人际交往

第十五条 同学之间欺侮戏弄他人、,引不法人员入校、为校外人员指认本校同学,勾结校外人员滋事等,视情节扣班级10分及以上,造成伤害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男女生之间异常交往,举止行为不雅观、不得体等,违反者视情节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十七条 在校内帮校外人员散发宣传品,扣班级5分。

第十八条 偷盗,敲诈勒索他人钱物,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十九条 不尊重学校和老师、不听从管理劝告,每人次扣班级5分;顶撞辱骂教职员工、不服从教职员工管理,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四款 校园秩序

第二十条 进校门不下车扣班级2分;校园内骑车扣班级2分。

第二十一条 不按规定存放自行车,扣班级1分。(班级自行车摆放混乱,扣班级2分)

第二十二条 课间操无故缺席者扣班级2分(无故缺席现象包括领资料、非年级或学科组等统一的取送作业和布置任务、找课任老师、扛水、倒垃圾、在校园其他区域等);做操时队伍集合速度缓慢扣班级2分,班内说话多、队伍乱、不整齐者扣班级3分。不做眼睛保健操,每人扣班级1分;同一项目同一班级扣班级分上限为5分。

第二十三条 在校园非运动区(如教学区走廊、教学楼前后区域、宿舍楼、餐厅等)进行体育活动,除暂扣班级相关器械外,每人每次扣班级1分。

第二十四条 在楼道、教室及教学区内追逐打闹、乱扔乱画、大声喧哗等,扣班级2分。

第二十五条 未按时值日或清扫不彻底,教室内纸花杂物多,每次扣班级2分。

第二十六条不按时整队入场、队伍不整齐,扣班级3分;会议期间看书报、做小动作或随便谈话者,扣班级1分,秩序混乱加扣班级3分。时擅自提前离开会场、所在区域有垃圾,扣班级3分。

第二十七条 到校外参加和集体活动时,队伍不整、起哄滋事、影响恶劣者,视情节扣班级10分以上并向全校通报。

第二十八条 抬饭时夹塞插队、冲撞、不按规定领取保温桶,扣班级2分;乱倒剩饭、乱扔馒头、乱倒污水、乱扔食品包装,每人次扣班级1分。

第二十九条 带手机及其他数码产品进入学校或在校内使用,除暂扣班级电子设备外,扣班级10分。

第三十条 在墙壁等设施规定区域外乱贴乱挂,在课桌凳上乱写刻划者,扣班级2分并限时复原,造成严重破坏者,照价赔偿。

第三十一条 损坏花草树木、门窗、玻璃、墙壁、地面、桌凳、仪器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修理或赔偿的,扣班级2分。

第三十二条 对学校进行的安全检查不配合者,扣班级10分。

第三十三条 校园内及学校周边吸烟、喝酒、打扑克、赌博、燃放烟花,视情节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三十四条 携带违禁的刀具、器械、烟酒、药品、不健康书刊、图片、数码音像资料等进入校园,除没收相关物品外,视情节扣班级10分或以上。

第三十五条 参加迷信活动及非法组织,视情节扣班级10分或以上。

二、加班级分项目

下列加分项目经学校或级部权衡后予以适当加分。

第一条 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者,校、、区、市、省级分别给个人加35710分。

第二条 积极参加校园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人次1分。

第三条 检举坏人坏事,及时发现、报告校园设施、同学交往、集体活动等重大安全隐患,每次扣5分。

第四条 见义勇为或见义智为,影响较大的,每次20分。

第五条 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者,一、二、三等奖,校级分别加432分;区级加643分;市级加864分;省或国家级加1086

第六条 在各级艺术、体育比赛中获奖者,校内第1名加4分、第2-3名加3分、第4-6名加2分;区级第1名加6分、第2-4名加5分、第5-8名加4分、第9名后加2分;市级第18分、第2-5名加6分、第6-10名加5分,第10名后加3分。

第七条 在各级比赛、运动会中,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加4分。校运动会总分年级第12-56-10名,分别加集体分532分。

第八条 在各级报刊上发表作品,校级2分,区级4分,市或省级6分,国家级10分。

第九条 扣分项目中规定的内容,如果表现优秀,均可给班级加上相应的分数。

三、说明

1.本量化细则是考核班级星级流动红旗的依据,但同样适用于学生个人,各班级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学生量化考核细则。

2.本细则由学生处督察和级部自查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生处督察分50分(基础分30分),级部自查分50分(基础分30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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