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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岘山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08

为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1、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审批制度。

2、收入要符合国家的规定,要严格按照上级“一费制”要求,坚持“票款分离”的原则,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了加强日常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学校实行预算管理,要严格保证收支预算的执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3、一切办公物品由总务处根据保证教学、后勤、生活需要和勤俭持家、节约、高效的原则,按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采购物品必须先批后购而且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验收入库,入帐管理。领取物品必须签名,保证出入相符。如有报损的必须填写报损单,经验收批准后列入报损范围。仓库的物品每学期盘存一次,以提高各类物资的利用率。

4、师生用的教学教研资料必须统一由教导处征订。教导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利于教学教研、提高质量,不加重负担的原则,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订购,决不给学生滥订学习资料。

5、学校会计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预算计划,认真审核凭据,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一律退回。同时做好财务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上级部门各种会计报表,要每月向校领导报送各项开支的分类报表,并提出下阶段资金使用趋向性意见。

6、学校出纳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检查每张原始单据,严格把好付款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7、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凡属固定资产范畴的无论是购置的,还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都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爱护使用并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并及时登记资产微机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确因使用年限已到不能继续使用需要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要经分管人员提出申请,总务处填写审批单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处置对固定资产无故流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8、报销审签程序:坚持事前批准原则,事后经办人、验收人签名,责任把关人签具意见后,转财务室会计审核,由最终审批人批准后,出纳最后办理报销付款。

9、学校基建、日常修缮工程项目的结算,按照即墨区教体局有关文件要求办理。 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日常修缮工程项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信誉好、价格公正的施工单位;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日常修缮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除外),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招标内容在校内公开栏公示; 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日常修缮工程项目由学校组织,市教体局有关科室参与招标,并将招标内容在校内公开栏公示。参加投标和邀请招标的单位应不少于三家并具备有关资质,学校在日常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后,组织评委验收,并签字确认,经教体局审计科出具审计意见书后方可办理有关项目款项结算。

10、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建立校务公开栏,定期向教职工公开学校重大事项和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11、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学校的一切经费(包括食堂经费及所有代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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