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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工作。
一、宣传发动
1.学校通过班主任将《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发在家校交流群,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做好政策宣传,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其监护人阅读了解掌握政策。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除了让家长自己主动申请外,班主任还根据《省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平日了解到的困难家庭学生信息,逐一电话落实是否收到了通知,是否有低保证、残疾证,是否想申请。然后指导家长们填写、递交《青岛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及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二、评审过程
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按要求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和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要求坚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平、公正,并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和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张维治校长
副组长:毛瑞波副校长、李英飙副校长
乔建秀 王芹 孙慧玲 祝正铖 组员:王忠
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乔建秀
郑大海 王可山 副组长:吴晶
班主任 及 组员:王峰
2.初审。评审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对不符合政策和文件要求的申请,班主任和级部主任负责做好解释,或让他们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3.汇总上报。王峰老师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名单,汇总上报《即墨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情况统计表》。
4.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基金办下达的名额,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5.公示。根据要求,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汇总表,然后拍照在各班家校群公示,不出现名单,只公示:总数、各类人数和困难类型及学校评审意见。
6.填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即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一览表》和银行模板,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