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级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9-06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宗旨及基本原则

培训宗旨:我校教师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目的在于开发学校人力资源,拓展教师知识范围,提高教师素质,激发教师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教师获得学校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学校共同成长,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 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的相关培训;

2. 山东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或指令性的相关培训;

三、外出学习培训有关程序

1.通知。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导处按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训人员,市级及以上指令性培训需校长会讨论推荐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教师凭相关文件或通知,到教务处,由分管年级主任登记签字,做好课务安排。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离校参训前于学校办公室做好请假工作。

四、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教师,返校后必须上交“培训记录表”,收查学习笔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中长期指令性培训,参训教师返校后按照培训内容须在备课组、教研组或者全校范围开展讲座,多人同时参训,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培训后,将领导签字的会议通知和学习相片、学习笔记登记后,由教研室出具登记证明,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后找校长签字,到会计室报销。

五、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3.外出参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须上交教师发展中心登记备案。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校,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期间,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6.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7.外出学习培训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