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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学校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特制订本制度。
二、学校政府招标采购项目首先要通过预算审批。
三、通过预算审批后,凡是学校纳入全市公用经费集中采购的项目一律上报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报区财政局批准,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实施采购,不得自行采购。
四、通过预算审批后,凡是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及超过限额标准(20万元)的维修项目,需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采购,2018年起统一使用由区财政局统一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库,具体采购程序执行区财政局正式文件;该项目中的超限额标准维修项目也需要通过教体局走采购一体化平台报财政批准来实施,对于未做预算的定点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五、采购项目为限额标准以下非协议定点采购项目,该部分项目由各归口部门按照即教体字[2018]99号文件的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六、符合条件的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流程按照教体局相关规定办理。
青岛市即墨区山师实验学校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