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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为二十年后的社会培养具有民主意识、科学精神、国际视野的优秀公民。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根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将其教育内容全部纳入,有利于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及认知规律,把课内外、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把间接的书本知识学习和直接经验体验结合起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与行为习惯,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
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落实国家课程方针并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三、课程实施
(一)国家课程
1、开足课时。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
2、晨会、升旗活动进行常规教育,开展少先队中队活动,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由班主任教师自行安排。
3、因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已经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所以综合实践活动同地方和学校课程统筹安排。
4、一至六年级的体育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5、学校开设英语课,起始年级为三年级。
6、各门课程均应相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也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1、根据国家与省规定,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时与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统筹安排与综合使用原则。
2、地方课程从《安全教育》、《传统文化》《海洋教育》作为地方课程,从一至六年级全部开设。
四、校本教研
每周三下午开设走班选课50多门,供学生选择上课。
五、目标管理
1、所有科目均须备课并体现书面教案再上课,可参考其他教师已有的教案,但必须体现其使用性。
2、备课时数以一学期应有课时计算,各种作业布置合计不少于上课时数。但语文、数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非考试科目不留书面作业,品德与社会、科学、英语、不留课下书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