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校长日安全隐患巡查、月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长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校长日安全隐患巡查、月报告制度》如下。
一、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每天亲自对校园及其周边进行实地巡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在进行巡查的同时,要填写巡查记录单,将发现的隐患如实填写,没发现则填无,并存档。
三、巡查地点:主要巡查学校的教室、礼堂、学生宿舍、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含专用室)、操场、食堂、餐厅、水房、库房、小卖部、卫生室、厕所、围墙、校园周边等。
四、每个月为一个巡查周期,逐点巡查后进行记录,巡查具体时段由校长自主选择。
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责成总务处安排专人将校长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于每月28日进行汇总,填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月报表》,纸质件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于每月最后一天下午5:00前送即墨市教体局安监办,上午11:00前通过金宏网向安监办报电子件。
六、学校要将校长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电子台账,完善排查、上报、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机制。对建账的安全隐患要层层落实责任,限定完成时间,保质保量地进行整改,确保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青岛市即 墨 区市 北 中 学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