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即墨区华山路小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6-04

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防溺水安全办公室

组长:马瑞霞

副组长:宋以秋

成 员:卢  赟   周雪涛   丁华 于钦泉  邱若发

贾卫卫  胡鹏飞  孙雪珊  綦锋   杜文文 及各班主任

二、防溺水四级防控工作网络

各班级成立防溺水安全小组,协助班主任安全暨防溺水工作,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小组成员安全情况,尤其是周末、节假日负责联络本组成员,全面了解小组成员居家情况和活动轨迹,按时间节点向班主任汇报本组成员居家安全情况。

防溺水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要有效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1530"安全教育、学生处、少先队红领巾校园广播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四、明确规定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学生日常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安全提醒信息及警示教育视频、图文链接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加强排查工作

值班领导、教师、各班主任对学生防溺水情况进行摸排,要特别关注有游泳习惯的学生、喜欢到水边玩耍的学生、喜好逮鱼摸虾的学生、居住地附近有水域的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重点盯防,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八、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防溺水重点联系人一对一台账需要电话联系并做好记录,防溺水“一对一”包靠台账,记录好电话时间,沟通内容。坚持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对涉及学校的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学校和相关单位应当及时了解事故原因,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要求上报。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青岛市即墨区华山路小学

2025年9月3日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