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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即墨区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消防组织及职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校长:徐兆民;消防安全管理人:张显贵;消防安全管理归政教处管理。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徐兆民
副组长:李延乐、王新智、付正江、张伟伟
成 员:王来福、刘晓霞、张显贵、刘树超、董继良、巩志胜 、宫涛、张肇勋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消防管理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消防管理人员的组成
组 长:李延乐
副组长:王来福、刘晓霞、张显贵、刘树超、董继良、巩志胜 、宫涛、张肇勋
组员:各班班主任、备课组长、处室组长、舍管员、校警、保安
(二)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刻苦钻研消防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2、熟悉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其数量、质量情况,做到“四会”、“三勤”即会检查,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会维护;会技术指导。腿勤、口勤、手勤。
3、确保用电、用水无违章情况;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完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4、确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有量和完好率。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
6、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争取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三、义务消防队的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队 长:张显贵
组 员:校警、后勤工作人员、伙房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实验员、校医、体育组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熟悉学校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设置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4、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警或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学校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积极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四、值班巡查职责
1、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按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消防等重要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事故。
4、值班人员应将当日值班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6、学校校警应按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补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师生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职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经常检查和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领导消防责任
(一)政教处消防责任
1、组织起草制定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详见附件1)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详见附件2)
3、对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详见附件4)
4、对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的演习;(详见附件3)
5、建立健全单位防火档案;
6、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指挥救火和人员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学校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宿舍负责人消防责任
1、全面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
2、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对本部门老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使老师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禁止师生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等电热器具进入宿舍,禁止宿舍范围内焚烧可燃物品和使用蚊香;
6、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学生。
(三)伙房负责人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开展本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处置方法。
3、定期清洗厨房的烟道、抽油烟机,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油过多;
4、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应根据学校灭火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师生,确保安全。
(四)宿舍值班员的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向学生宣传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师生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宿舍;
3、发现师生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点蚊香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及时阻止,同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4、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火灾和疏散学生。
(五)电工的消防责任
1、必须经劳动等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气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设、增设或更改电器设施时必须经总务处批准方可进行;
4、定期对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5、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六)厨师消防责任
1、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2、熬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
3、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或烘烤时间过长;
4、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安装,厨师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必要时应经总务处同意,由正式电工安装;
5、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厨房间内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三部分 消防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学校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总务处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2、学校配电间、重要机房、档案室、学生宿舍为禁烟区域;
3、学校宿舍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蜡烛等明火用具;
4、严禁在学校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用电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2、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3、各部门需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学校批准后,由总务处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4、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间距;
5、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电热用具;
6、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要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学校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3、每个职工上下班期间应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
5、各级检查组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四、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员应经过消防培训,熟悉物品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设备;
4、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
6、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房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7、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五、实验室消防制度
1、学生分组实验前,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事先对该实验进行备课或操作一次,若有有毒气体产生和易爆的实验,任课教师在学生实验前应教育学生小心谨慎,严防发生伤害事故。
2、教师做演示实验,应与学生保持适当距离,防止有害气体让学生直接吸入。
3、危险药(物)品,应有专室专人保管,禁止与一般药(物)混放,任课教师在分组实验或演示实验要使用危险药(物)品,必须征得实验员同意,使用数量要适当,并落实好防范措施。
4、任课教师使用化学实验药品后,应把剩余药品及时交回药品室,不准长时间安置在办公室。
5、实验员离开药品室(仪器室)时,应随手关门,下班前应仔细检查药品室(仪器室)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学生进入药品室(仪器室)。
6、教师上课要使用非安全电压电源,任课教师(电脑课)或实验员应事先检查电源插座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插座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值班巡查制度
1、学校每日值班分为总值班和保安值班;
2、总值班负责督查各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查保安值班巡逻情况;
3、总值班负责处理各部门的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按灭火疏散预案进行组织指挥扑救,迅速疏散师生,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值班人员做好每日的值班记录;
5、值班巡查人员每2小时按指定路线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6、值班巡查人员负责对学校内的违章情况,火险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理,发现不能纠正的火险隐患必须立即向总值班员报告。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每年11月9日所在的一周定为“消防安全周”,举办一次学校的消防演习,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竞赛,安排一堂消防知识讲座,并对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定期组织保安、舍管员、实验员、伙房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
4、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体师生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设施)要求。
即墨区第一中学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