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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宿舍内各种行为,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根据即墨一中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按时归寝,按时就寝,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第二条个人因事因病要离开宿舍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告知舍长。
第三条值日生按时清扫室内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条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第五条被褥整洁,阳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屋内顶棚上、墙角无蜘蛛网和灰尘,地面床下每天清扫两次,拖两次。卫生间定时清理,如厕及时冲厕。
第六条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不会客、不留住、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不骂人,团结互助礼貌待人。
第七条宿舍成员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
第八条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第九条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第十条注意安全严禁在寝室内用火,寝室人员时刻要提高防火意识,平时要关注寝室内、走廊、洗漱间的照明电路是否有破损或者漏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或私藏各种烟花爆竹、香烟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上报安排修理。个人不得擅自维修,因擅自维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有违反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不准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不准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不准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第十五条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如有违反上述条例,按照《即墨一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