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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德馨小学东部分校2024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5-25

为确保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臵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校舍倒塌、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学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严重闹事、停课等事件;校园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问题等。

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校园小范围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十人以下轻度症状的食物中毒;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学校车辆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中毒事件;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学校车辆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三十人以上的中毒事件;学校发生数量较大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突发事件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分管安全主任)担任,成员由学校中层领导组成。

长:徐振桂

副组长:朱福山

员:丁选思 冯波 刘增学 胡俊艳 武座超 刘臻 衣楠各班班主任

常态下安监员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振桂)统一负责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校长外出时,由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理。

学校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办公室、财务室(丁选思)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工作。学生处(武座超)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办公室(衣楠)协调相关人员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处理时的人员疏散、救护及现场维护等工作。学校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或调查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和下步打算等。

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突发事件的处理:

突发事件处理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即墨区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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