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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德馨小学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6-16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及信息工作,保证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防止发生事故后瞒报或不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学校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和标准

(一)信息报告种类

1、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事故

2、火灾、水灾、汛情、地质灾害等灾害。 

3、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传染病疫情、危险化学品等事件。 

4、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体上访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等。 

(二)信息报告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 

(三)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内容必须做到客观真实、要素齐备、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格式规范。报告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24小时内发生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和预警等信息的汇总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生命及财产损失情况、对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变化趋势、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如当日未发生符合报告标准的突发事件和其他重大事项时,进行零报告。 

二、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

(一)报告时限

要在每日(含节假日)16时前将24小时内的信息汇总后报送。每月月底将本单位安全事故情况报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及安管科办公室,由于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报告方式

每日以信息形式即墨区安全管理群。如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告安管科885362225,再补报书面材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即墨区德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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