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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德馨小学申请病、事假的程序及审批权限如下:
一、请假程序:
确需请病、事假的,由请假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以下审
批权限报批。
1.半天以内的假(包含半天)跟级部处室负责人请假,请假书面申请留存在级部处室主任处(级部处室主任签字),请假审批表月底上交教导处。
2.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假(包括一天):语文、数学老师跟级部负责人请假后,再跟挂靠副校长请假;其他学科、处室老师跟级部负责人请假后,再跟分管的副校长请假,分管(挂靠)副校长、级部处室主任签字。请假审批表留存在级部处室主任处,级部处室主任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教导处说明请假老师情况。请假审批表月底上交教导处。
3. 1天以上的假:语文、数学老师需跟级部负责人请假、再跟挂靠副校长请假、再跟校长请假;其他学科、处室老师跟处室负责人请假,再跟分管的副校长请假,再跟校长请假。校长审批签字后,再找分管(挂靠)副校长、级部处室主任逐级签字,请假审批表留存在教导处。级部处室主任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教导处说明请假老师情况。
4.领导干部请假要跟分管的副校长、校长请假(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校长审批签字后,再找分管(挂靠)副校长签字,请假审批表留存在教导处。并跟分管考勤的副校长报备。
5.预知要请假的,请提前一天将假条送到教导处;特殊情况下的病、事假,可按批准权限先予口头请示,然后请假者委托老师于请假当天代写请假审批表。请假3天以上的,级部处室主任第一时间联系教导处。
如果是病假(一周以上)还需要提交相关病历、医嘱、医疗发票单据等复印件,由学校统一备案。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事假、病假,必须提前逐级申请,不得越级申请。
各类人员因病请假,请假审批表和病假相关病历、医嘱、医疗发票单据等材料要齐全;如需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历、医嘱、住院记录、医疗发票单据等齐全的证明材料,按以上审批权限报批。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准假。擅自休假者,一律视为旷工。
教师病假、事假休一个周以上需要签承诺书:病、事假期间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绝不兼职。病、事假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逐级销假。因病或因事需要延续病、事假的,应重新按以上程序逐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也必须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间若调课,请假老师需将调课后的课程安排告知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