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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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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项目 |
田径 |
健美操 |
声乐 |
器乐 |
舞蹈 |
美术 |
软笔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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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 |
200米 |
400米 |
跳远 |
三级跳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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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1 |
3 |
3 |
1 |
1 |
10 |
12 |
18 |
12 |
3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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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0 |
1 |
1 |
2 |
2 | ||||||
二、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体育专业
考生成绩不得低于下表所列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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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专项 |
最低成绩(男) |
最低成绩(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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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赛 |
100米 |
13.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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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 |
26.5秒 |
29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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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米 |
57秒 |
1分18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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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赛 |
跳远 |
5.20米 |
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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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跳远 |
11.20米 |
8米 |
(二)健美操专业
仅限竞技健美操专项。考试内容分为三部分:(1)基本形态;(2)专业素质;(3)专项技术。
(三)音乐专业
1.声乐:主项须是民族或美声唱法,加试项目须是器乐,且仅限以下乐器:古筝、二胡、扬琴、柳琴、琵琶、阮、笙、竹笛、古琴、唢呐、排鼓、马林巴、钢琴、提琴类乐器、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长号、圆号、大号、小号、长笛。
2.器乐:(1)主项限以下乐器:古筝、二胡、扬琴、柳琴、琵琶、阮、笙、竹笛、古琴、唢呐、排鼓、马林巴、钢琴、提琴类乐器、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长号、圆号、大号、小号、长笛;(2)考生加试项目必须是声乐(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报考器乐专业的考生须弹奏两首曲目:一首技术练习曲;一首九级以上乐曲或奏鸣曲。
(四)舞蹈专业
应试舞种为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当)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健美操),考生自选一种,时长不短于2分钟。考试内容分为四部分:(1)形体条件;(2)基本功;(3)自选技巧;(4)剧目表演。
(五)书法专业
仅限招收参加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六)美术专业
仅限招收参加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三、录取办法
(一)体育专业(不含健美操)
文化课成绩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55%及以上的考生,按其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其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二)美术、书法专业
参加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按其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其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音乐、舞蹈、健美操专业
参加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按其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其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四、特别说明
1.本方案中所提到的“考生”,均指参加我校2024年艺体专业招生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且填报我校艺体专业志愿的考生。所提到的“文化课成绩”均指青岛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一组合(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第二组合(地理、生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3.同分考生排序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内容评定,但不能以第一、二组合等级高低作为标准)由高到低排序。
4.若无符合条件的考生或考生被录取后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我校不再降分补录。
5.凡被录取的美术专业考生,由学校单独编班培养,参加美术高考,中途不得转入其他系列班级。
6.凡被录取的其他专业考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日常专业训练及比赛,否则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7.我校艺体专业招生考试说明计划于今年3月前公布。
8.我校2024年普通高中艺体专业考试前,上级如有最新规定,将依据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以上方案解释权归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所有,咨询电话:0532-57761117 0532-5776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