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制定本制度:
一、晨午检工作在学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政教处、教务处的专管领导构建起的级部主任、班主任、卫生教师、卫生委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布置、检查或抽查、现场处置、考核、材料收集和整理。
二、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和下午上课前对本班学生进行晨午检,并做好考勤记录和因病缺勤登记。
三、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及时通知校卫生教师及学生家长,并将患病学生情况登记在因病缺勤登记本上。卫生老师接报后要及时初步诊断和处理。
四、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因病缺勤登记本上。
五、晨午检结束后班主任填写好当次考勤表和因病缺勤登记表后,交由卫生老师进行汇总。
六、卫生教师将全校患病学生的发病情况录入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符合报告要求的聚集性疫情向学校所属地卫生服务机构报告。
七、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校卫生老师。
3、学校卫生老师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老师。
5、学校卫生老师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学校和卫生防疫站。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
通风和消毒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窗通风制度
1、按照《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学习场所每小时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
2、各班级设立卫生委员,专人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气工作,并负责做好记录,每周交校卫生老师检查。
3、食堂、专用实验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开窗通风工作,并做好记录。
4、学校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对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
二、消毒制度
1、学校应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等,配齐脸盆、水桶、抹布等工具。
2、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不同季节向学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3、发现一例传染或疑似病人,根据具体情况让其回家休息、治疗或直接送往医院。病人所在教室用5%含氯消毒剂彻底对地面、桌面、门把手、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呼吸道传染病,可采取紫外线照射对空气进行消毒。
4、学生及教师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暴晒,加强室内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具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经学校卫生教师同意后方可回校。
5、对患者(传染病)所在班级和与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要进行检疫。隔离和观察检疫期间学生不许串班 ,取消大型集会活动,检疫期满后方可解除隔离。
6、对原因不明的高热、腹泻的学生,在隔离室或卫生室内等待医院来接。
7、教师员工在家中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卫生老师,以便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网络平台、班队活动、升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
3、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安排八课时并排入课程表,有专任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
二、传染病防控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中层领导干部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卫生老师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
2、坚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逐级负责、逐级报告,教师立即上报给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校长或分管校长报告给教育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3、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 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4、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找卫生老师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教室通风、消毒。
五、学生诊断为结核病时,学校根据结核病定点医院开具的休学诊断证明,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六、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方可复课。患结核病学生的复学诊断证明需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
七、校卫生老师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即墨区第四中学
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学生健康,广泛对全体师生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学生身体素质,特制订学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和传染病、性病、艾滋病等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级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教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正确规范。
八、建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师生的晨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指导。
6、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疫情报告人—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报告病种:
甲种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曲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几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4、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6、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7、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8、严格消毒灭茵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