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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2025-2026学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9-01

一、师生要自觉遵守出入校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或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防止因把门不严发生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侵害师生人身安全事件;要进一步加强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起预警应急预案,提高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寝室无人时要锁好门,房门钥匙不得转借。未经学校保卫及宿管部门同意,不准留宿校外人员。除了学校规定的时间外,学生一律不得接待来访人员。

三、师生不准翻越围墙。携带设备器材、行李物品等物资离校者,一律凭部门证明放行。如有必要,门卫有权查询。

四、维护校园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举止得当,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准在校园内乱涂乱抹、乱刻乱划、乱张贴、乱设摊、乱扔杂物。严格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设摊营业,兜售、推销、经营各类商品。已获准经营的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变更营业地点。

五、不准妨碍校园公共安全,严禁酗酒,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用气枪打禽兽或用其他方法捕捉昆虫禽兽,校内不准饲养、携带动物宠物,禁止养犬、鸡、鸭等家禽(畜)。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园内下棋、打扑克和进行其他一切娱乐活动,校园内一律禁止搓麻将。

六、临时工和外来人员应按规定在进校三天内办理校内临时出入证、暂住证,并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临时工宿舍不得留校外人员。建筑施工队、工程承包队从进驻校内施工工地开始,必须在七天内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科签订施工工地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上报施工队人员名单,办理校内临时出入证。任何单位不得使用无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的人员。

七、不得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要爱护校内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赔偿。

1、爱护公物。教室、寝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设施,不得擅自拆迁损毁。

2、严禁偷窃、挪用公私财物。

3、不得购买赃物或来历不明的物品。

4、不得撬拆信箱、私拆毁弃公私信件及书报杂志。

5、严格财物管理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防范上的漏洞。违反制度而造成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八、开展群众性活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九、加强学校值班保卫工作的管理,严格门卫值班人员责任制。建立健全值班保卫有关规章制度和学校专兼职安全保卫队伍,加强学校晚间亮化,加强“三防”措施,建立定期巡逻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密防范和消除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的发生。    

十、严禁有险不报、违章不纠,严禁赌博,严禁窝藏、购买来路不明物品,严禁出售、传播淫秽物品或违禁书刊。严禁购买、携带违禁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

对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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