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规章制度】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2023-2024学年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9-15

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 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 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 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 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

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 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 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 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 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 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 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 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 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 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 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 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 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 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

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不 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 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 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 再见。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呼、鼓掌、右行 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五、要尊敬师长,有礼貌。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问好; 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课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要与老师同学道别。

六、要孝敬父母,听从父母、长辈的教导。家中吃饭,请长辈 先就坐;离家和回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对待客人或外宾,要热情、大方,主动问候,微笑致意, 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八、对待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询问,问候致谢。

九、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十、参加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听众致礼,发言结 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即墨区第四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 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 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根据学校团委的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

1.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秘书长一人。下设纪检部、监察部、卫生部、社团部、舍管部、志愿者部、学习部、生活部、文 体部、宣传部,各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干事若干人。

2. 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学生会部 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

3. 上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 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撤出。

二、各部门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工作会议,按照学校的工作精神及广大同学的要求,研究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3、定期向各部部长布置工作,并予以检查、监督。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汇总各部门的材料,做好工作总结。

4、领导学生会干部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各种教育活动,

协调各支部的工作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5、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代表学生会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学校领导决策时参考。 6、代表学生会出访或接待兄弟学校学生会来访,决定与兄弟学校的联谊活动。

7、学生会主席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学生会副主席的职责

1、支持主席的意见和决定,当其欠妥或遗漏时,副主席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

2、分担主席部分日常工作,行使主席分管职责,负责相关部门日常工作的指导。

3、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4、监督各部开展工作,督促各部做好工作总结,工作汇报。

(三)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组织学生会例会,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

2、合理安排各部门人员进行校学生会的值日工作。

3、做好校学生会的文件处理、存档及整理工作。

4、及时完成学生会各项工作总结。

(四)学习部职责

1、配合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活动,寓学于乐,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加强与各班学习委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向老师或有关部门反馈,对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加强学生与任课老师的沟通联系。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配合各支部之间做好各项活动的前、后期宣传工作。

2、围绕学校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同学。

3、通过橱窗、宣传栏、广播等多种方式,定期发布学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最新资讯动态。

(六)文体部职责

1、举办体育知识和保健知识讲座,增强健身意识。举办一般性体育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2、配合学校筹办体育节,参与组织运动会及各种体育比赛。

3、指导、协助各班开展文娱活动,配合学校举办艺术节等。

(七)生活部职责

1、广泛征求学生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经常与总务处等部门联系反映餐厅有关情况及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监督、管理学生打饭、洗刷秩序,检查餐厅卫生。

3、结合学校实际,适时开展各类生活知识讲座。

(八)社团部职责

1、 协助校团委推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2、对学生社团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使各社团有序地开展工作。

3、组织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

(九)卫生部职责

1、负责检查教室卫生情况,定期开展卫生评比工作。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卫生宣传。

3、协助宣传部督促指导各班班级文化建设。

(十)舍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定期开展文明宿舍卫生评比工作。

2、参与检查午晚睡学生归宿情况。

3、协助宣传干部督促指导各班宿舍文化建设。

(十一)纪检干部职责

1、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重大或活动的纪律维持。

2、负责检查各班学生眼保健操及三操情况并进行通报。

3、负责升国旗班级的训练以及升旗时各班秩序及校服学生证穿戴情况检查。

(十二) 监察部职责

1、协助值班老师检查每天学生放学期间出入校门情况。

2、负责课间各楼层走廊秩序的巡查。

3、协助生活部部长检查学生的打饭、就餐、洗刷秩序。

(十三)志愿者干部职责

1、研究制定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2、负责开发、拓展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并组织宣传与实施。

3、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共建活动。

附: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

1. 学生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

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 学生干部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 学生干部正确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 之间的关系。

4. 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他人成 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5. 经常向学校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 每学期结束及每件大事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即墨区第四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一、 早起床:

1、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做到不早起,不赖床,不嬉闹喧哗。

2、用最短时间洗刷,按规定要求整理好个人内务,讲好个人卫生。

3、值日生自觉履行值日职责,按规定要求清理好宿舍卫生(包括地面、门面、窗户、玻璃、厕所、橱柜),整理好公共内务,检查关好水电,锁好宿舍门,将垃圾送到大垃圾箱内。做到不乱扔、 乱放。

4、非值日生同学必须在起床铃响后 10 分钟内离开公寓,值日

学生必须在 20 分钟内完成值日任务离开公寓。5、注意宿舍节约用水,保持室内干燥。

6、晴好天气,宿舍要开窗通风。阴雨风雪天气要关闭窗户。

7、定期晾晒被褥、更换被套床单。二、早操:

1、早操时按时在指定位置集合除草,集合时要做到“快、静、齐”,队列整齐,态度严肃。

2、跑操要听从指挥,步伐整齐,口号响亮,做到不说笑嬉闹。

3、早操结束后,尽快回教室参加早自习,不得中途回宿舍。 三、早自习:

1、早读铃响以前,进入教室,整理好课桌与学习用品,梳理

一天的学习计划,做到不说笑嬉闹。

2、早读铃响后,迅速进入学习状态,用心读记。

3、早读结束,迅速收存好早读用品,有序到餐厅就餐。 四、早餐:

1、按规定时间,在餐厅依次排队买饭,不得插队抢先。

2、在指定位置就餐,做到勤俭节约,文明就餐。

3、用餐结束清理好餐桌卫生,挂好餐凳,将剩饭剩菜倒进泔水桶内,做到不乱倒乱扔。

4、讲究餐具卫生,不使用塑料袋盛装饭菜。洗刷餐具要排队, 节约用水,不乱倒乱泼,洗刷好的餐具放入指定的餐具橱内。

5、餐桌值日生清擦、整理好餐桌及责任区卫生,做到干净整齐,卫生工具摆放有序。

五、预备

1、值日学生在预备铃响前完成值日任务,所有同学在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

2、预备铃响后,根据上课内容做好上课准备,并对所要学习内容进行预习,静待老师上课。

六、上课:

1、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值日生要擦净黑板、讲台,准备好黑板擦、粉笔、多媒体开机(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等;

2、课前 2 分钟铃响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静候老师上课。

3、上课铃响,老师宣布上课,全体同学按班长口令迅速起立, 向老师问好行注目礼,教师示意后,学生坐下。

4、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大胆提出自己的问题,迅速、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5、小组讨论要积极发言,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课堂练习要积极、迅速、认真。

6、课堂发言要举手,回答问题要起立。发言应立正,使用普通话,声音要响亮,经教师允许后方能坐下。

7、注意控制自己的思维与行为,做到不开小差,不做小动作。

8、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擅离课堂。因故迟到者, 应在教室门口"报告"静候,得到教师允许后方能进入教室。

9、不准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电子产品进入教室。

10、上实验课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守则,要爱护实验仪器,节 约药品。

11、上体育课不准穿皮鞋、凉鞋和高跟鞋,冬天不围围巾,不 穿大衣,不戴手套、帽子,体育活动时禁止打赤膊。

七、下课

1、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全班同学随班长口令起立致敬,等上课、听课的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许可,方可离开教室。  

2、课间时间,不得在教室、走廊、楼厅里高声喧哗、追赶打闹,更不得进行球类等剧烈运动。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搭肩勾背。

3、下一节上课 2 分钟铃前走回教室,做好上课准备,预习上课内容,静待老师上课。

八、课间操:

1、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列队,准备做广播体操或跑操。列队要做到静快齐。

2、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时要跟随音乐和口令,不抢不慢,用心用力,动作到位;不说笑打闹。

3、跑操时要听从指挥,步伐整齐,口号响亮,做到不说笑嬉闹。

4、做广播操或跑操结束,稍事休息,在上课 2 分钟铃响前回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5、课间操期间,任何同学不得无故待在教室或在校园闲逛。 

九、午餐:要求同早餐。

十、午休:

1、午餐结束,公寓开门,迅速走回宿舍,做到不喧哗,不嬉闹,简单洗刷,做好午休准备。

2、午休铃响前上床躺好,舍长清点同学到舍情况,发现无故未到同学立即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汇报并协助查找。

3、休息铃响后立即安静下来进入休息状态。

4、午休期间,做到不迟到,不外出,有事请假。午休前请假外出,必须在午休前返回,并按时午休。

5、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整理内务与个人卫生,值日生履行好值日职责,并关好水电门窗。

6、起床铃响后 15 分钟内离开公寓到教室,准备上课。

十一、活动课

1、下午第三节课后,当日无体育课的班级安排一小时的集体体育活动课,集体体育活动在班主任或体育教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2、下课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清点人数。

3、体育活动时,要听从指挥,团结协作,用心投入活动,注意安全。

4、下课铃响前班主任或体育老师进行活动总结,铃响后下课。

5、集体体育活动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擅离活动场地,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十二、晚餐

1、安排要求同早餐。

2、晚餐后不要立即参与剧烈的体育活动,并且要控制好活动时间,必须在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

十三、晚自习

1、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根据学习计划和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好自习准备。

2、上课铃响进入自习状态,做到不说话,不嬉闹,不外看; 讨论问题时,要做到不影响他人。

3、不迟到,不旷课,不提前下课,不擅自进出教室;有事情必须离开教室时,要向值班老师请假。

4、晚自习完成当日学习计划后,对一天学习进行简单总结, 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第二天的学习计划。

5、下课后,收拾好学习用品,按照铃声有序离开教室、教学楼。遇到停电等突发事件,要冷静沉着,听从值班老师指挥。

6、值日生清扫好教室卫生,关闭教室、走廊窗户电灯,锁好教室门。

7、所有同学必须在课后 15 分钟内离开教室、教学楼。

十四、晚睡

1、晚自习结束,进入公寓和宿舍内,要做到不喧哗,不嬉闹。 简单洗刷后,做好晚睡准备。

2、舍长清点同学回宿舍情况,发现无故未到同学,立即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汇报并协助查找。

3、熄灯铃响前上床躺好,铃响熄灯,进入晚睡状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态度决定命运,习惯造就未来”。愿同学们形成积极认真向上的良好态度,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为自己美好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拒绝携带使用手机 健全诚信人格 保障身心健康协议书

一、手机是现代化通信工具,为人们带来了诸多方便,但是, 手机也是双刃剑,在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1、调查报道显示,手机对人的最大危害是辐射,尤其是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学生,过早的携带和使用手机,其危害更为突出。主要表现是:辐射刺激病原体,激活、诱发血细胞病(败血症)、癌症、生理障碍等。

2、手机对学生的另一重大危害是引发学习失信,造成学生人格缺陷。主要是串通作弊,骗取学习成绩,欺骗父母,自欺欺人。  3、手机对青少年学生的再一重大危害是诱发犯罪。手机网络中的不良短信、淫秽画像等对青少年学生危害极深。特别是手机诈骗最易使青少年学生误入歧途。据报道,一位中学生因轻信手机巨额中奖短信,盗窃父母数万元以付资费,并伪造现场,锒铛入狱, 等等。

4、手机造成学生与外界不良人员过密联系,由此而引发的学校恶性事件屡屡发生。短信、游戏、深夜通话等严重干扰了学生自  身的正常学习、生活,扰乱了学校正常秩序,甚至引发矛盾造成不良后果。

5、手机还给本不富足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个别同学为了买手机、支付话费不惜从自己的牙缝里扣钱,给正在快速发育 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潜在危机。

6、为了保证手机正常使用,个别同学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在教室、专用教室充电,甚至改装宿舍电灯乱拉乱扯电线等,给同学们 的人身安全、学校的财产安全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据报道,美国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为了保证青少年 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在禁止中小学学生携带使用手机。

三、为健全每位同学的诚信人格,保障每位同学的身心健康, 经协商,特签订拒绝携带使用手机 健全诚信人格 保障身心健康协议书。

四、每位同学要充分得认识携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为健全人 格保障身心健康,自觉拒绝、带用手机,做到不带不用手机。

五、每位家长或监护人,要从保障子女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子女携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做到在子女未成年期间,  不给子女买手机,不允许子女携带使用手机。

六、各班主任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的教育与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教育学生,自觉拒绝和带用手机,并在法 律允许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创建无手机班级。

七、家长有事找孩子,可以通过网上家长学校或打电话发短信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转告孩子。另外每班配备两部公用手机由专人 保管管理以便学生联系家长。

八、置学校教育、纪律于不顾,携带使用手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依据问题情节给予学生和所在班级相应的纪律处罚。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协议人:

甲方:即墨区第四中学

乙方:班          

班主任              

               

               

即墨区第四中学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班级量化管理条例,主要是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的考查标准。

一、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内容: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学习成绩、文体活动、卫生 和爱护公物等。

(一)加分部分

1、班级出现比较典型的好人好事,酌情加 1-5 分。

2、黑板报评比前三名的班级,第一名加 3 分;第二名加 2 分;第三名加 1 分。

3、被评为周文明宿舍的每个宿舍给班级加 5 分。

4、积极向学校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者经查实每人次酌情加 1~5分。

5、作品被市级以上刊物刊登的,每篇加班级量化分 4 分。

6、校级活动或比赛,按活动规程规定加分。。

7、凡在市级以上各种竞赛中获奖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国家级加 20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 8 分;区市级加 5 分。

(二)扣分部分

1、学生出勤细则:

1) 课前 2 分钟铃响后,未进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为早退。

2) 上课或自习课时间在教室在宿舍、校园玩耍、看书,以旷课论。迟到、早退每人次扣 1 分,旷课每节次扣 3 分。

2、课堂及自习课纪律考评细则:

1) 说话、睡觉或吃东西等每人次扣 2 分。

2) 说话制止不听或多次被查说话扣 6 分。

3) 说话、嬉闹重且制止不听扣 10 分。

4) 玩手机、打手机、听 mp3、mp4、打扑克、下棋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扣 10 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处分。

5) 擅自进出教室每人次扣 2 分。

6) 课间楼道内追逐打闹等每人次扣 4 分。

7) 下课铃声未响,个别学生离开教室,每人次扣 1 分。

8) 下课铃声未响,班级集体离开教室,扣 10 分。

3、教室卫生考评细则:

1) 地面:每日清扫,做到地面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无灰尘、杂物、污迹水渍、粉笔头、杂物等。否则每项扣 2 分。

2) 桌凳:桌凳排列整齐、上下无灰尘、无刻写涂画、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等。否则每项扣 2 分。

3) 门窗:玻璃、门面、窗帘干净,无随意挡纸,窗台不摆放物品等。否则每项扣 2 分。

4) 墙壁:制度、课表张贴规范整齐、无随意张贴涂写、无乱钉乱挂、无蛛网污渍、暖气片及里外洁净无杂物等。否则每项扣2 分。

5) 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有序摆放、拖把干净、无积沉垃圾。否则每件扣 2 分。

6) 教学用品:讲桌整洁、摆放中正,讲台、黑板及周边无积灰污迹、多媒体、灯具无灰尘蛛网。否则每项扣 2 分。

4、用餐考评细则:

(1) 遵守就餐时间,不提前打饭。否则,每人次扣 3 分。

(2) 排队打饭、洗刷餐具,不跑不抢,不拥挤嬉闹喧哗。否则, 每人次扣 3 分。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者,扣 10 分。

(3) 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内,不乱扔乱倒。否则,每人次扣 3分。

(4) 用餐结束,自觉清理餐桌卫生,挂好餐凳。桌面不干净扣 2分,未打扫扣 5 分,餐凳未挂好每个扣 1 分。

(5) 不把饭菜带回宿舍、教室吃。否则,每人次扣 5 分。

(6) 不损坏公共设施物品。否则,赔偿损失,按情节扣 5 至 20 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 非用餐时间,未经允许不进入餐厅。否则,每人次扣 5 分。

5、公寓卫生与就寝纪律考评细则:

(1) 保持舍前走廊地面、墙面、墙瓦洁净,楼道走廊无晾晒衣物。否则,每项扣 2 分。

(2) 宿舍门面、玻璃、门框、窗帘洁净。否则,每项扣 2 分。(3)舍门值日表、床位表、舍内床头卡完整规范。否则,每项扣2 分。

(4) 宿舍地面洁净,无乱扔乱放。分优:5 分、良:3 分、一般: 1 分、差:扣 3 分、特差:扣 5 分五个等次计分。

(5) 舍内墙面洁净,无乱写、乱画、乱贴,无灰尘、蛛网。否则, 每项扣 2 分。

(6) 床铺平整洁净、被子规范折叠放置。被子未叠每床扣 3 分、床铺不平整每床扣 2 分、床铺不洁净每床扣 2 分。

(7) 舍内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符合物品摆放规范要求,无乱放、 乱挂、乱扔,无楼道窗外晾晒衣物鞋袜现象,无乱拉绳索,无乱摆乱放卫生工具现象。否则,每项扣 2 分。

(8) 及时清除舍内垃圾。否则,扣 2 至 5 分。

(9) 厕所门面、墙面、壁瓦、水盆、便盆洁净,所内无异味。否则,每项扣 2 分。

(10) 周内宿舍卫生均达到要求标准加 5 分;月内评为卫生最佳宿舍加 10 分。

11) 按时休息,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不按时上床休息,有洗头、洗衣、走动等每项扣 1 分;舍内说话扣 2 分、说话较重扣3-5 分、现象制止不听或特别严重扣 10 分并给予当事学生纪律处罚;提前起床影响他人休息扣 5 分。

12) 就寝迟到扣 1 分,午休旷寝扣 5 分,晚寝旷寝扣 10 分, 并按《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13) 不在楼道、走廊、宿舍大声喧哗、打闹、玩球等。否则,每项扣 5 分,情况严重加倍扣分。

14) 舍内无打架、吸烟、喝酒、玩扑克、下棋、玩手机等现象。否则,每项次扣 1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5) 不在宿舍吃饭。否则,扣 5 分。

16) 遵守公寓管理规定,非午晚睡期间进入公寓需持假条, 不滞留宿舍,不带异性同学或外人进入公寓,不顶撞、辱骂公寓管 理教师。发现此类问题,每项次扣 10 分。屡次或严重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 2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7) 不在走廊、楼梯乱扔垃圾,不从窗户向外扔垃圾和其他物品,发现此类问题,每项次扣 5 分。再次或严重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 1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6、三操考评细则:

(1) 早操

①早操铃响前在指定位置集合好,集合时要做到“快、静、齐”,队列队形整齐,态度严肃,无说笑打闹现象,否则扣 1-2 分。

②跑操时,要听从指挥,步伐一致整齐,口号响亮,行进中无 说笑打闹现象,否则扣 3-5 分。

③跑操结束时,听口令统一解散,否则扣 2 分。

④早操结束后尽快回教室上课,不得中途折回宿舍,否则每人 次扣 1 分。

⑤早操人数为班级住宿人数减班级宿舍数,每缺一人扣 1 分,最多 5 分。

⑥锄草时要穿着校服,佩戴学生证,不穿校服者每人次扣 1 分,不佩戴学生证者每人次扣 1 分。

(2)课间操

①按时迅速到指定位置集合,准备做操或跑操,集合时做到“快、静、齐”,队列队形整齐,态度严肃,五说笑打闹现象,否则扣 1分。

②跑操时同早操。

③做广播操时,散开队形整齐有序,动作到位有力,无抢拍拖 拍现象,否则扣 3-5 分。做操结束集合时要安静迅速,听统一口令解散,否则扣 3-5 分。

④课间操出操人数为班级总人数减去请假人数减执勤人数,每 缺一人扣 1 分,最多 5 分。

⑤校服学生证扣分情况同早操。

⑥课间操结束后,尽快回教室准备上课。

(3)眼保健操

①下午第二节课后为眼保健操时间,下课铃响后,各人应立即收拾好学习用品,做好眼保健操准备,同时保持教室安静。否则酌 情扣 2-3 分。

②做操时态度要认真端正,按音乐的节拍,不拖不抢,否则酌 情扣 2-3 分。

③眼保健操结束后,立即到指定位置集合,准备课间操。

7、爱护公物考评细则:

1) 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门窗玻璃、水阀、电灯开关、床铺、壁橱、舍门等无损坏。有损坏,除每项扣 5 分外,照价赔偿;故意损坏,除加倍赔偿外,扣 10 分,并给予纪律处罚。

2) 适时开关舍门、窗户、水龙、电灯。否则,每项扣 2 分;造成损失的,扣 5 分,赔偿损失,并给予纪律处罚。

3) 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如:安全指示牌、电灯与开关、悬挂宣 传品等管护良好。如有损坏,除赔偿外,每项扣 5 分;举报或抓

获损坏人员的加 10 分。

8、文明行为考评细则:

1)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佩戴学生证。有留怪异发型、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者,每人次扣 1 分;不戴学生证者,每人次扣 1 分。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打赤脚、赤膊进教学区,违者每人次扣 2 分。

2) 说粗话、脏话、下流话,给他人乱起外号者每人次扣 2分。

3) 在校内吸烟每人次扣 10 分。喝酒者每人次扣 10 分,并按《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4) 对老师有不礼貌的言行者扣 5 分,顶撞教职工的每人次扣 10 分。辱骂教职工者,每人次扣 12 分。殴打教职工者,每人次扣 15 分,并按《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5) 偷看、宣传不健康的色情、凶杀书刊或音像制品者每人次扣 5 分。

6) 学生之间有不正当交往者,每人次扣 10 分,并按《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7) 无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照价赔偿以外,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 5-10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9、考评细则:

1) 升旗、部级以上或集体外出,都属于。

2) 集合松懈,进退场秩序混乱者酌情扣 5-10 分。每缺一人扣 1 分。

3) 不认真听讲,说话或做与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 2分。

4) 受学校领导当场点名批评的班级扣 10 分。

10、考试

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每人次扣 3 分。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的每人次扣 5 分。考试舞弊每人次扣 5 分,集体舞弊加倍

扣分。(以上三项除扣分外,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学生:

1) 请假:用假、废假条欺骗门卫外出者,扣 5 分,翻墙外出者扣 8 分,强行冲校门者扣 10 分。并按《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2) 班级内出现打架、偷盗事件,每人扣 5~10 分;跨班级打架每人次扣 8-12 分,跨级部打架者每人次扣 15 分。并按《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二、量化考评工作:

1. 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值班主任、体育组、舍管处、保卫科负 责协助进行考评。

2. 当天公布所考评的结果,每周小评一次,每月总评一次,学 期进行综评。

3. 考评人员要责任心强、实事求是,排除干扰和感情因素。

4. 班级量化管理基础分为 100 分,政教处根据各班加分和减分情况,汇总后计入班主任量化考核。

一、内务

宿舍内务卫生整理标准

1、毛巾平整对齐搭放在搭绳中间部位,其他需晾晒衣袜规范搭挂两侧;

2、衣物、课本材料放入壁橱内,橱门关闭,两睡期间不得将橱门打开,橱顶不得堆放书籍、衣物等。

3、暖瓶统一摆放暖气片前,脸盆摆放在暖瓶两侧,牙缸肥皂置于脸盆中。

4、每人限用两双鞋子一双拖鞋,整齐摆放在下床物品架上。

5、原则上不使用旅行箱,有旅行箱的统一摆放在靠窗右侧。

6、床铺平整无杂物,枕巾、床单、被套洁净,被子按要求标准折叠,统一放置在靠窗一侧。

7、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挂,床头、橱门、墙壁等严禁搭挂衣物, 窗台内外、暖气片上严禁晾晒鞋袜、衣物。

8、舍内不摆放桌凳,空床干净不堆放物品。

9、卫生间内工具、纸筐放置便池对侧墙角,水盆和水管不放置、搭挂物品。

10、舍内无餐具。

二、卫生

1、舍门、厕门内外门面洁净无污渍;门窗玻璃洁净。

2、地面(包括床下)干净,无污渍垃圾。

3、墙壁、墙角、天棚无污渍、灰尘、蜘蛛网,墙壁无乱贴乱画。

4、橱面洁净无张贴。

5、厕所水盆、便池、墙瓦、落水管保持洁净,无异味。

6、禁止在宿舍吃饭。

公寓卫生与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标准:

(一)宿舍卫生

1、保持舍前走廊地面、墙面、墙瓦洁净,楼道走廊无晾晒衣物。否则,每项扣 2 分。

2、宿舍门面、玻璃、门框、窗帘洁净。否则,每项扣 2 分。

3、舍门值日表、床位表、舍内床头卡完整规范。否则,每项扣 2 分。

4、宿舍地面洁净,无乱扔乱放。分优:5 分、良:3 分、一般:1 分、差:扣 3 分、特差:扣 5 分五个等次计分。

5、舍内墙面洁净,无乱写、乱画、乱贴,无灰尘、蛛网。否则, 每项扣 2 分。

6、床铺平整洁净、被子规范折叠放置。被子未叠每床扣 3 分、床铺不平整每床扣 2 分、床铺不洁净每床扣 2 分。

7、宿舍内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符合物品摆放规范要求,无乱放、乱挂、乱扔,无楼道窗外晾晒衣物鞋袜现象,无乱拉绳索,无乱摆乱 放卫生工具现象。否则,每项扣 2 分。

8、及时清除舍内垃圾。否则,扣 2 至 5 分。

9、厕所门面、墙面、壁瓦、水盆、便盆洁净,厕所内无异味。否则,  每项扣 2 分。

10、周内宿舍卫生均达到要求标准加 5 分;月内评为卫生最佳宿舍加 10 分。

(二)、宿舍秩序

1、按时休息,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不按时上床休息,有洗头、洗衣、走动等每项扣 1 分;舍内说话扣 2 分、说话较重扣 3-5分、现象制止不听或特别严重扣 10 分并给予当事学生纪律处罚;提前起床影响他人休息扣 5 分。

2、不在楼道、走廊、宿舍大声喧哗、打闹、玩球等。否则,每项扣 5 分,情况严重加倍扣分。

3、舍内无打架、吸烟、喝酒、玩扑克、下棋等现象。否则,每项次扣 1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4、不在宿舍吃饭。否则,扣 5 分。

5、遵守公寓管理规定,非午晚睡期间进入公寓需持假条,不滞留宿舍,不带异性同学或外人进入公寓,不顶撞、辱骂公寓管理教师。发现此类问题,每项次扣 10 分。屡次或严重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 2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6、不在走廊、楼梯乱扔垃圾,不从窗户向外扔垃圾和其他物品, 发现此类问题,每项次扣 5 分。再次或严重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次扣1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公物管护

1、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门窗玻璃、水阀、电灯开关、床铺、壁橱、舍门等无损坏。有损坏,除每项扣 5 分外,照价赔偿;故意损坏,除加倍赔偿外,扣 10 分,并给予纪律处罚。

2、适时开关舍门、窗户、水龙、电灯。否则,每项扣 2 分;造成损失的,扣 5 分,赔偿损失,并给予纪律处罚。

3、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如:安全指示牌、电灯与开关、悬挂宣传品等管护良好。有损坏,除赔偿外,每项扣 5 分;举报或抓获损坏人员的加 10 分。

二、检查考核办法

定期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结合;公寓管理人员、学生会舍管部与 值班班主任、值班领导检查相结合。

每周一累计,每月一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班级管理考核。每月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宿舍。

学生用餐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1、遵守就餐时间,不提前打饭。否则,每人次扣 3 分。

2、排队打饭、洗刷餐具,不跑不抢,不拥挤嬉闹喧哗。否则, 每人次扣 3 分。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内,不乱扔乱倒。否则,每人次扣 3分。

4、用餐结束,自觉清理餐桌卫生,挂好餐凳。否则每人次扣2 分。

5、不把饭菜带回宿舍、教室吃。否则,每人次扣 5 分。

6、不损坏公共设施物品。否则,赔偿损失,按情节扣 5 至 20 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非用餐时间,未经允许不进入餐厅。否则,每人次扣 5 分。

即墨区第四中学教室卫生与纪律检查考核标准

一、检查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保持教室地面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污迹水渍、粉笔头、杂物等。否则每项扣 2 分。

2、桌凳:教室内课桌凳排列整齐、上下无灰尘、无刻写涂画、 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否则每项扣 2 分。

3、门窗:保持教室门窗玻璃、门面、窗帘干净,无遮挡,窗台不摆放物品。否则每项扣 2 分。

4、墙壁:班级制度、课程表张贴规范整齐、无随意张贴涂写、 无乱钉乱挂、无蛛网污渍、暖气片及其里外洁净无杂物。否则每项扣 2 分。

5、卫生用具:定时清理教室卫生,卫生工具按指定位置有序摆放、拖把干净、无积沉垃圾。否则每项扣 2 分。

6、教学用品:讲桌整洁、摆放中正,讲台、黑板及周边无积灰污迹,多媒体、灯具无灰尘蛛网。否则每项扣 2 分。

7、班级文化氛围浓厚,字迹清晰,无乱写乱画现象,否则每项扣 2 分。

(二)教室秩序

1、按时进入教室:

班级每个同学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迟到者每人次扣 1分;迟到 20 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 3 分。

2、保持教室内安静:

上课期间,班级同学在教室内必须认真听课,积极回答老师提 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课堂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出现交 头接耳、说话、睡觉或吃东西等每人次扣 2 分;在课堂上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杂志、小说等每人次扣 2 分;说话、嬉闹严重或玩手机、打手机、听 mp3、mp4、打扑克、下棋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扣 10 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处分。

3、保持教学楼安静:

上课期间,学生必须保持教学楼安静,不得在教室内外唱歌或大声喧哗,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稿影响学习的各种活动,如有擅自 进出教室者每人次扣 2 分;在楼道内追逐打闹的每人次扣 4 分。

4、按时下课:

上课期间每个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随意离 开教室。如下课铃声未响,个别学生离开教室,每人次扣 1 分;班级集体离开教室,扣 10 分,并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5、课间秩序:

课间可以离开教室参加轻松愉快的活动,不得做剧烈运动,在楼道应轻声缓步,上下楼梯要靠右,不得拥挤,不推人,不撞人, 不在教学楼内追逐打闹或高声喧哗,否则每项每人次扣 2 分;不得攀爬门窗或教室桌椅,否则每人次扣 10 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定期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结合;学校政教处、学生会卫生部与值 班班主任、值班领导检查相结合。

每周一累计,每月一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班级管理考核。

即墨区第四中学学生评先选优暂行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积极宣传改革开放的成就,并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能自觉和批评不良的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能节水;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  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 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能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具有坚强的意志品格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  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突出 表现。

各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均参照上述标准,评选优秀团员除上述条 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 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 出力献策,在参与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充分发挥团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 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  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 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地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 在班级、学校、社团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均参照上述标准。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还应具备优秀团员的三项条件。

(三)、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集体积极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群策群力,积极投入志愿服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社会实践活动,  且表现突出,在学校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集体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并有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 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形成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3、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能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  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文体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 凝聚力。

(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学习活动,关注国家、社会建设与发展,且表现突出,在学校中有良好的反响。

2、团支部能健全落实“三会二制”(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费收缴制度)。坚持开展每月二次以上组织生活,主题明确,成效显著;每一月召开一次支委会, 讨论支部工作,交流思想;每年按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换届改选支部委员会;每年能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团员意识教育;能定期做好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3、团支部班子健全,由 3 人(包括书记)或 3 人以上组成, 团支部能够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工作主动、热情、有创新精神, 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到先进示范作用,对全体团员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4、团支部能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学习、艺术、体育等各项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有总结。学生团员 广泛参与,形式多样,形成特色,并有突出的事例。

5、团支部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成绩显著。先 进团支部成员必须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重大行为的发生。

二、评选方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1、班级民主推荐,师生共议,上报级部;高一、高二各班“校 三好学生”的名额为每班学生总人数的 15%,高三各班“校三好学生”的名额为每班学生总人数的 20%。

2、年级交流平衡,上报学校团委和政教处。

3、政教处、团委在广泛听取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和 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对象,上报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审定。

(二)、优秀团员评选方法

1、团支部民主推荐,师生共议,高一、高二各团支部“优秀团员”的名额为各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 15%,高三各团支部“优秀团员”的名额为各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 20%,上报学校团委。

2、团委、政教处在广泛听取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和 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对象,上报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审定。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方法

1、在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会议上,民主推荐,交流个人工 作业绩。名额为团委、学生会干部总人数的 20%。

2、团委、政教处在广泛听取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 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对象,上报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审定。

(四)、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方法

1、先由班级集体提出申请,对学年来班级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上报德育室、团委。

2、政教处、团委对各班级上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召开工作总结的交流会,分年级提出先进班级集 体的候选名单,上报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审定。

(五)、红旗团支部评选方法

1、先由团支部提出申请,对学年来团的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团委。

2、团委对各支部上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年级提出先进团支部的候选名单,上报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审定。

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

2002 年 4 月 26 日印发

第一条 为严格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规范学生处分程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及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辖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 机构)。

第三条 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法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的原则。

第四条 处分的种类:

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

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处分种类。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含实习、社会实践期间)犯有错误, 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 重警告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 30 课时(含 30 课时) 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五)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六)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七)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

第六条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一)同时有本规定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 坚持错误不改的;

(二)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 60 课时(含 60 课时) 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多次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有辱骂教师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 全造成威胁的;

(五)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

(六)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屡教不改的;

(八)多次拦截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或有抢劫、敲诈行为的;

(九)男女同学之间发生不正当交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之一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仍坚持错误继续有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一个月,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108 课时(含 108 课时)以上的;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的;

(四)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 动的;

(六)公共设施,偷窃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造成严重 损失和危害的;

(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 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对犯有本规定第七条情形之一的学生,在给予处分后, 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或管教。

第九条 对不满 10 周岁的小学生,免予处分。

对不满 14 周岁的学生,一般不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对不满 18 周岁的学生,一般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对于被刑事强制执行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不得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对于依法免于刑事处罚、被监禁、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 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  阶段未成年学生,在复学、升学、就学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歧视。

第十条 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时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坚持错误不改,继续出现现象,构成新的处分的,可累加 处分。

第十一条 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处分的学生有明显进步的,应撤销其处分。

第十二条 严格处分程序。对学生处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处分决定前,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教导处、政教处) 告知当事学生;

(二)应当事学生的要求召开听证会;

(三)校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需要备案的,按规定报备;

(五)通知被处分学生。

第十三条 建立处分听证制度。学生在告知被处分后,3日内可向校长提出听证要求。学校应当在7日内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  的人员应当包括当事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学校负责人及其知情的

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必要时可邀请社区知情人员参加。

当事学生有陈述权、申辩权。学校对其陈述和申辩有关责任进行 复查,不得因其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学生处分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分析学生过错的主客观原因,采用表决方式通过处分决定。

表决处分决定出现较大争议时,校长应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并做出裁决。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校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学生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必须事先向其主管教育行 政部门备案,具体由相关管理机构受理。

相关管理机构自受理备案之日起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学校接到答复后,方可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六条 学校应在处分决定通过之日起3日内通知被处分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学校视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状况决定是否发布处分通告。

第十七条 建立处分申诉制度。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不服, 允许保留意见,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其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具体由法制工作机构受理。

第十八条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撤销处分的,应将处分决定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第十九条 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受勒令退学处分的学生,发给学历证明。

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毕业时不论处分是否撤销,应 当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未完成规定学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学校处分学生不得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处分学生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防止和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修改或增设处分种类、违背处分程序、增加被处分学生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校长和 主要责任人员纪律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学生处分的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 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公布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学生处分不再重新处理。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