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规章制度】青岛市即墨区第四中学2022-2023学年 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9-02

为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劳动纪律,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使教职工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要求

1.教师上课和辅导应提前到位。在上课前2分钟到教室,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使其安静。上课铃响进入教室,举行上课礼后开始上课。

2.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仪表端庄,穿着整洁。

3.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无故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不擅自停课、换课、调课。

4.教师在校内不吸烟,不带通讯工具进课堂,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准随便离开课堂。

5.关心爱护学生,注意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人格,不允许将学生随意赶出课堂。

6.创设良好办公环境,积极做好值日工作。

二、出勤规定

1.学校实行坐班制。学校集中教学期间根据上课要求进行坐班。

2.全体教职工均应按时上班,不提前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除上课教职工外,其他教职工均应在办公室或工作地点内办公,不允许离岗串门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殊情况需短时间外出者,应向处室领导请假。

3.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上班时间一般不会客,教学研讨要以不影响他人办公为原则。

4.学校办公室协助值班行政进行考勤。

三、请假

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校规,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教职工出差、因事因病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程序

请假人必须亲笔填写请假单,报分管主任审批,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未准假离岗、电话请假、口头请假或逾期未上班者均按旷工论处。如确属特殊原因来不及请假或续假者,返校后本人必须向主管校长申述缘由,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条件

(1)教职工请病假超过3天,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违者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程序要求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手续如下:短时间的离岗和不影响工作的半天内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签字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签字批准。

(2)所有请假都需填写教职工请假条。原则上提前半天到教学业务部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补办)。每周公布一次,并由办公室备案。

(3)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