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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二中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9-01

为确保实验室相关设备正常运转,相关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整个实验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现作如下规定:

1.实验室是师生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三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建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账册、产鼎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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