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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二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2-26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过程监督检查机制,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违反有关规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对正常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并给学校、师生带来一定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行为。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

A、教育教学与考试;B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

三、教学事故的级别

根据教学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

四、教学事故的认定

A、教育教学与考试

序号

事          项

级  别

A1

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教书育人宗旨的言论,传播封建迷信、邪教等内容。

重大事故

A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使用侮辱性语言及其它伤害学生身心的行为;对提意见的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重大事故

A3

有偿补课、组织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

重大事故

A4

仪容仪表不符合教师规范,课堂抽烟或在校内禁烟场所吸烟。

一般事故

A5

教师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购物、发布商品买卖信息等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一般事故

A6

无故拒不接受教学任务或消极应付。

严重事故

A7

不备课,进课堂。

经常性不备课,进课堂。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A8

未经批准,随意变动上课时间(调课)或由他人代课。

随意给学生停课,未经学校允许让违纪学生回家反省。

未按照规定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缺课(旷课)。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A9

上课值班组织不力,不考勤或考勤不实、课堂纪律混乱。

一般事故

A10

上课和楼层值班无故迟到、提前离开教室、无故离岗。

一般事故

A11

值班时接打电话、玩手机;值班上课时在课堂接打电话、玩手机。

工作日饮酒或非工作日酒后进课堂。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A12

学科作业超量;书面作业不及时批改,批改随意,不及时督促学生订正。

一般事故

A13

无故不提交教学常规材料,不参加教学常规检查。

一般事故

A14

上课、集备、值班,组织不力,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受伤或学校财物损失。

严重事故

A15

无故缺席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或其他会议等集体活动组织不力,流于形式。

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集会等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A16

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严重事故

A17

命题或印制试卷不及时,致使考试或教学无法按时进行。

一般事故

A18

命题草率,试题有误,造成不良后果。

一般事故

A19

严格按照安排进行监场,私自调换考场。

监考教师参与作弊

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

A20

在重大考试中,传递、保管、监考过程中泄密;

一般事故

A21

不接受学校安排的监考或其他考务工作。

一般事故

A22

监考教师迟到或不请假缺勤监考工作,致使考试延误。

因监考教师缺勤而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A23

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时随意离开、打瞌睡、玩手机、做题、聊天及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监考时对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制止、考场混乱。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A24

回收试卷有误,丢失试卷(答题卡)或缺少页数。

严重事故

A25

不按时阅卷或不按时上报学生成绩,耽误后续工作。

一般事故

A26

阅卷时、擅自改动学生分数。

严重事故

A27

假期安全、学习小组不调度或调度不力。

一般事故

A28

教育教学与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问题。

视情节确定

B、教学管理与教学保障

B1

分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事故

B2

教学安排、调度不当而造成的停课、停考或因教学场地冲突而影响正常教学,且未能及时妥善解决。

一般事故

B3

因工作失误致使学生在开学后未拿到教材。

一般事故

B4

因工作失误致使监考教师未到场或考场监考教师不足。

一般事故

B5

不按规定召开学生家长会、班会和其他集体活动。

一般事故

B6

错发、漏发、扣发学生毕业证书。

一般事故

B7

学籍管理混乱,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

学生档案(发展报告)因建立出现问题,影响学生升学录取。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B8

教学用品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一般事故

B9

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卫生室、画室、琴房、多媒体设备等管理不力,教育教学设施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

一般事故

B10

值班人员在岗不履职,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一般事故

B11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前后勤服务保障。

一般事故

B12

对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治理不力而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

一般事故

B13

网络研修未及时完成的。

一般事故

B14

上报材料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事故

B15

学生宿舍卫生差内务混乱,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事故

B16

未能按时按要求向上级报送材料,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事故

B17

因工作失误未按时接转上级文件,造成较大影响或被上级通报。

一般事故

B18

私盖单位公章或用单位名义、公章出具假证明,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事故

B19

在评先选优、职称评审或年度考核等重要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通报。

一般事故

B20

因不听从安排,造谣生事,给教学秩序造成混乱。

一般事故

B21

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事故

B22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一般事故

B23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工工作或对自己分工工作,敷衍了事,给学校或处室造成不良影响的。

严重事故

B24

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引起师生不满的,产生严重后果的。

一般事故

B25

不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视情节确定

B26

值班工作,不履职,不在岗,经学校或上级部门查处或通报的。

一般事故

五、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发现者、知情者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导处或有关部门。学校设立教学事故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接受投诉。电话:58669600

教学事故一经查实,责任处室、年级需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分管校长、校长。责任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学校核定事实后签署意见。

一般事故:视情况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一学年发生2次一般教学事故即作严重事故处理。

严重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并按有关章程处理,视后果及影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全校通报批评。一学期发生2次严重事故即作重大事故处理,并推迟其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间一年。

重大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章程处理,全校通报批评,视情况分别予以降级(职)、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直至解聘,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事故记录表和认定书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分管领导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执勤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或有意隐瞒者,应列为责任人。

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依照其事故等级,在综合量化评比中按一般、严重、重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2、4、10分,相应扣减其学期工作量津贴和绩效。重大教学事故责任者扣减20%;严重事故责任者扣减10%;一般事故责任者扣减5%。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存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中学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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