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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力争使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在最短时间得到处置。
2、使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危害程度及损失降低到最小。
3、确保我校的稳定、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权责一致的原则;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依法处置的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统一领导、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小组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丽丽
副组长:于希敏 付晓华 万 燕
组 员:王桂霞 亓海伟 周仕成 黄绪梅 刘增学 于寿利 各级部主任 宋永清 孙享德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总体指挥、协调,对全盘工作负总责,监管情况汇报。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与组长一起做好总体指挥、协调工作,做好宣传和监督工作,情况调查及后勤保障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救助工作及相关工作。协助统筹安排全校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建筑设施、用电、消防、车辆、物资供应、后勤人员调配等。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各项工作。
四、预警期间工作要求:
1.学校处置领导小组所有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2.学校的车辆平时要保证车况良好,随时能处于应急状态。
3.学校后勤平时要准备一定数量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物资,如手电、口罩等。
4.牢记区主要医疗机构的联络方式。
五、报告制度:
1.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学校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发现后立即向学校组织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2.学校全校教职工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学校发生重大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损失、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
六、指挥和协调制度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内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积极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组员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七、一般预案及处理流程
(一)学校防范恐怖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外部因素: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恐怖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内部因素:部分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因未能及时做心理疏导造成突发情绪失控,伤害同学。
2.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禁制度,严控外来人员及其车辆进入学校。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取得安保人员同意后方可开门,安保人员要取得校内被访人员的同意方可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每学期开始的第一个月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正规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加强对在校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关注。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在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由心理老师给予心理辅导和建议,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相互配合持续密切关注,班主任如实告知家长学生的测试结果,并商讨下一步的治疗措施。
(4)班主任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沟通,尽力做好化解工作。情节较严重者一定要告知家长。
3.处理程序
(一)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①立即关闭校门,迅速报警(110)。②迅速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情况,启动应急预案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3)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4)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5)险情排除后,立即通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到场会同处理善后事宜。
(二)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1.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由于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预防办法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要保管好,对饭前进入餐厅的食品要有专人看管,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6)做好留样食品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3.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联系将患者送往县级以上医院救治。同时向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3)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突发事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4)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校医室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立即向有关法律服务部门咨询,寻求法律的解决途径。
(三)师生传染性疾病
应急处理预案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校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5.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由老师及时通知家长,商讨是在校卫生室治疗还是家长接走外出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县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班主任、段长(小、初、高)、校长。
(4)记录:班主任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班主任。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
(6)回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回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后勤。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校医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班主任。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学校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四)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线路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校成立以全体男教工和生活老师为主的校义务消防队(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由消防队专业人员进行火灾自救和灭火器材使用的相关培训。当学校发生火情消防队未赶到现场之前,可以组织疏散师生,并尽量控制火情。学校制定校园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和寝室门后张贴紧急疏散路线图。教学楼和宿舍楼每个楼层都应悬挂规定数量的应急灯,并定期断电检查其应急功能。
(3)学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学校后勤报采购部购买合格的消防器材、设备,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每学年组织一次消防队专业人员对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讲座,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安全小组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6)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3.处理程序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
(2)立即切断发生火情的建筑的总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校义务消防队对较小的起火点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县级以上医院救治,校方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灭火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6)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五)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课或者课外活动期间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区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2.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学校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小、初、高三个年级段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制,段长为安全责任包干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3、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①由学校车辆或者120急救车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县级以上医院救治,送诊途中需电话联系学生监护人,征求监护人意见送往哪家医院就诊,送诊的校方人员有建议权,但决定权在家长。送诊的校方人员注意保留通话录音,或者在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用免提功能通话。入院后注意保留相关的医疗票据。②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③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移交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处理。④学校可委托律师代表学校处理事故纠纷,调查取证工作由律师完成。(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并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2)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①依法调解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②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①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②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由学校会计室转账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规范的收条。
(六)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或者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或者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2、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校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在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求旅行单位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全体师生购买保险。
3、处理程序在校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局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而后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县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
(4)事故发生后,学校可委托律师,由律师协助学校进行专业交涉: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2、预防办法
(1)加强对宿管员进行责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
(2)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4)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5)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6)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要完好。有条件的要配置红外线周界监控装置。
(7)电线、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3、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寄宿制学生伤害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县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2)报告。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一般事故学校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局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119”报案,值班老师要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3)重大事故要立即移交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按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按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七)楼梯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救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八)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气象等)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学校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八、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所有教职工知道或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校领导,学校发现有突发事件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2、学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校领导应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3、学校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按应急预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快速、高效地投入工作。
九、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各种人员工作要求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2、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学校处置领导小组所有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3、学校所有人员要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及时就位;车辆要保证随时能出车,处于专用的状态。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允许喝酒。
4、工作小组人员处置过程中必须坚持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原则,服从大局的原则,依法处置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各种工作。
十、责任追究及奖惩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必须对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按规定应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对所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重特大事件,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学校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上报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发生突发事件时,学校教职工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相关责任人依照上级有关部门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因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发生突发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