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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2019年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19-12-10

  一、招生对象

  1.即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其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房权房就近、免试入学(户口簿、房权证的登记时间截至招生之日)。优先接收户籍、房权一致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具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其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房权房划片就近入学。购买新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不列入区划招生范围之内。其中,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且祖孙(外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一年以上者,由本区域内学校先行登记,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予以接收。具有城区非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者,依据其租住的房屋划片入学。具有城区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城区无房权房租房者,到其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报名入学。

  2.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即墨籍非城区常住户口在城区租房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即墨籍务工人员在城区有房权房或租房的随迁子女,下同)入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19年8月31日在我区务工(近一年社保须由用人单位连续按月缴纳)或经商(须正在营业)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即墨区居住证 (具有青岛市七区户籍的不需提供),并在经商、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发证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的房屋租赁备案证);(3)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

  二、招生范围:

  (1)鳌蓝路以南、坊子街(原大同街)沿墨水河以西、淮涉河二路(原长江二路)以北、石林一路(原华山一路)以东及马山新城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2)鳌蓝路以北、墨城路(原烟青路)以西、横河东南侧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

  (3)窑头、大同、阁里、坊子街、大韩村、南山东、北山东、东山东、于家庄、陈家河、西城北、西城南、西城东、黄丹岘、店子、潘家庄、孙家庄村民子女,其中南山东、北山东、东山东、于家庄、陈家河、西城北、西城南、西城东、黄丹岘、店子、潘家庄、孙家庄村民以2006年7月31日前具有该村行政村户口为限;(

  4)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上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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