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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电脑、打印机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6、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万康
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崔帅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成员: 范新磊 宋成平 黄祖俊 宫旭东 宋广理 刁晓辉 武宝嘉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门卫值班,学校来访人员出入登记。
二、具体工作小组:
1、日常值班组:每天由一位带班领导和值日教师担任,值日领导加强对值班工作的指导,督促值日教师的工作,值日教师具体负责本日学校的各方面消防安全值班工作。
2、节假日值班组:由解斌斌负责,安排全年的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期值班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3、学校确定保安人员:值周教师具体负责本周工作日学校的各方面消防安全值班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即墨二十八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部门和班主任为第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领导小组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其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上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上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活动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
4.确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义务消防队;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各职能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2.埋压、撞击造成消火器材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3.堵塞公共场所和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4.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5.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学校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
4.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
5.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6.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7.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8.违反禁令,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有上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或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模、晋职晋级的资格。由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班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班的有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班负责人对本班的消防安全负责。
4.各位教师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学期要至少进行2次消防主题班会。
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