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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生活补助金评审意见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 负责人 崔 帅
首先确定组建资助评审小组,由李志钢校长为组长,崔帅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政教处牵头组织各级部根据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工作。
首先确定好资助对象,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资助。
要严格评审程序。各级部各班级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掌握政策,组织学生及其监护人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请,并递交《青岛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农村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评审小组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0),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按要求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和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并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审。
要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评审结果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公示无异议后,请填写《即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一览表》(附件4)、《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模板》(附件5)和《补助统计表》(附件7)。
资助结束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受助学生信息。
材料报送要及时,并做好以下材料的报送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2021-2022学年生活补助金评审意见(纸质版)。
(2)《即墨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
(3)《青岛市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版)
《即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一览表》(附件4,电子稿和两份纸质版)。
(4) 《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模板》(附件5,电子稿和纸质稿)
(5) 《自愿放弃资助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
(6) 《义务段非寄宿生补助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
(7)《建档立卡学生台账 》(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
上述材料,均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2日前报送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基金办(惠欣路105号,原老机关幼儿园),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9,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同时上报。
其他要求
(1)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班会、家长会、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摸排提前掌握学生有关情况,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范围。在国家资助基础上,采取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进行资助,保障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同时,通过心理帮扶,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困难,安心学习。
(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认定和资助评审工作。要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查看关注本校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以上系统中和即墨库(附件11)里有名单的学生,或持证学生如要放弃,请填写《自愿放弃资助申请表》(附件6)。
(4)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管理。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