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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即墨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转变理念,统筹规划,定向突破,各项改革举措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出台《青岛市即墨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在2018年“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中,我区工作得到较高评价。推进行政权力瘦身,调整公布区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共计1273项。实施便民化网上缴费模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7个部门(单位)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个进驻企业的7项收费,实现微信、支付宝、POS机、现金等多种缴费方式,为群众办事节省了时间。开展“百名局长进大厅”活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推进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20名帮办代办员,在政务服务大厅正式上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进一步节省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区委、区政府印发《即墨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实施方案》,集中划转行政许可权事项。2018年12月30日,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运行,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构建起简约便民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三)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全区27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的288项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一窗受理,初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办多事”模式。在全区22个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成为常态,审批服务事项三级网办深度达到100%,四级网办深度达到60%以上。深入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模拟审批机制,全年对空客直升机、日日顺健康产业园等49个项目实施了模拟审批,审批时间普遍缩短2-3个月,为150个即墨区级亿元以上项目提供从立项到施工的全程服务。
(四)加强市场监管。印发《青岛市即墨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公章刻制在线办理、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优化银行开户流程等措施优化政务服务,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全国最短目标。不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从2015年的“三证合一”到2018年的“五十三证合一”,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区共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8953份,为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深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106项涉企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2018年完成对4886户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抽查,实现了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
(五)创新社会治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基本完成33家社会团体的脱钩任务,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引导30家社会组织参加青岛市统一组织的评估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在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多元参与、协商民主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治理机制。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区1080个村(居)委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印发《关于建立全区网格化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网格化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区、镇街(部门)、社区、村居、网格五级治理体系,划分2712个“社会网格”、867个“专业网格”,将90余项社会治理服务事项梳理纳入网格管理,建立完善网格化运行机制,提升全区城乡社区治理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动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购买服务。修编完成石油天然气管道、大面积停电等区级专项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全区组织开展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创新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治理,推行食品安全质量总监制度;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和体系检查制度,通过深度“体检”的方式,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推广应用“食品追溯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加食品生产日期作为追溯码,方便公众认知和查询。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控“两高一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先进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生态保护、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等环保要求,从源头防范污染和风险隐患,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落实生态红线制度,严格区域准入,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项目,以及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严格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双随机、网格化、移动执法“三大”监管体系,围绕水、气、声、渣、放射源“五大”重点监管对象开展了14项环保专项行动,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83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意见》等具体规定。确定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社会公共事业价格调整等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项程序,明确决策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将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蓝谷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对四类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重新梳理完善,全年审查常务会议议题195件,合同协议225件,蓝谷议题98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查申请处理和纠错程序等工作制度,实现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三统一”规定公布施行。严格贯彻国家关于“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的部署要求,对涉及上述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清理,淘汰制度“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减证便民”,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凡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均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取消。在先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证明事项17项,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布和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重要改革配套文件进行法制把关,有效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改善。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任务派发、目标考核、结果评价等各项制度,形成以区政府法制部门为主体,以政府法律顾问为重要补充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安排法律顾问广泛、深入参与处置全区社会事务,有效融入区政府决策审查,以合同协议审查、政策文件制定、出庭应诉等多种形式承接各类法律事务112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57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内生发展,鼓励各单位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先行做好公职律师队伍人员储备。全面推进落实 “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社区法律顾问“AB”角保障制度,构建实地坐班、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多元供给模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印发《青岛市即墨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综合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协作配合等有关事项,按规定备案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贯彻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部署,印发《关于明确环境保护领域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明确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处罚相对集中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待青岛市进一步明确后予以确定。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程序规定》,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审查区综合执法局、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350项。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组成专门评查组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68宗,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法制审核程序等环节作为评查重点,评选全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十佳案卷并通报。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组织对区农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况,抽查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完善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资金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大数据建设,实现全区行政处罚裁量权信息和处罚结果信息一站式公开、查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的意见》,对综合监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属地管理单位的职责边界进行明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能定位,加强相互间协作配合,强化履职程序要求。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新办、年审行政执法证780个。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因退休、离岗不在执法岗位、未参加年审或年审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221人,依法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日常考核制度,通过组织全区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和到部门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制培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部署落实。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制度,多次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三民”活动和区办实事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区政府系统共办理代表建议64件、提案101件,满意率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召开全区行政应诉工作专题会议,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观摩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纠错报告制度,对被纠错的行政应诉案件实行个案报告和年度报告,2018年区政府作为被告参加行政诉讼43起。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召开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主动研判政府系统廉政风险,聚集重点领域,不断把廉洁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坚持严管公共资金,确保使用安全高效。完善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和调整程序,逐步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问效问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坚持“应进必进”,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统一交易范围。健全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实施等全程监管制度,对重点民生工程公开挂牌督办,畅通社会多方监督渠道,推进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公开、透明、高效实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年共审计项目67个,审减投资3.81亿元。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加强对中央、省、青岛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区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开展扶贫、低保、各类生产生活补贴等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创新“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三民活动组织方式,多渠道征集市民意见建议,扩大“三民”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认可度。依托835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营商环境提升和民营企业服务专门受理渠道,受理转办企业和市民相关诉求及建议,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保驾护航。开通“96711”社会服务热线,开发便民服务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宣传推广,运行社会生活求助、移动挪车、中小微企业服务、智慧虚拟养老等板块,累计为市民解决服务需求事项6785件,市民满意度达到100%。在政府网站开设“举报监督专区”,把效能考评、作风评判交给群众,对曝光线索迅速跟进查处。不断拓宽互联网诉求渠道,开通区长信箱、网站、短信、微信、手机APP等多种网络诉求平台,为网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互联网交流互动平台。致力打造《局长访谈》《镇长访谈》等问政栏目,搭建干群交流平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直通联办群众诉求问题、分类处置、责任联审、结果核查、问题通报等机制,全年受理群众诉求12.26万件,事项办结率97%。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政府网站整合上云,迁移到青岛市政务云平台;对部门站点和部分栏目进行重新规划和完善,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编制、数据挂接以及数据共享等工作,年内通过统一的目录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4万条。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标准化公开,区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逐步细化,按统一标准集中公开。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质量监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关事项清单和抽检结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除敏感涉密外)全部公开。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对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推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方式有机结合。建成区、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村多元化解调解室,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对各类基层矛盾纠纷实行多元化、精细化调解。完善区“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分流平台,实行流转案件专人督办制度,充分发挥平台纠纷排查、化解和隐患预警作用,实现区、镇(街)、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贯通<span ȭхڢ">。建立镇街调委会18个、村调委会1033个、居民社区调委会46个,构建起包含3237名调解员的人民调解队伍。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重点时间节点加大排查调处,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00余起,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调解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案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公益律师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搭建群众交流和纠纷化解工作平台。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听证、集体讨论、简易程序等工作流程。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社会和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借力“外脑”为审理提供参考,充分保证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说理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幸福尊严。推行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网上运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9起,撤销及确认违法、责令履行2起,终止审理15起,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17.6%。
(三)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健全“一站式”网上信访受理办理综合平台,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了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用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程序,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受理来信来访,对已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问题主动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率先开展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实现从信访渠道分离出去的信访事项有人管、有人办。完善律师和群团组织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新机制,选聘律师组成法律专家团,参与领导接访、会审听证、调查研究、合议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积案化解渠道。
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督促落实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区法治政府建设、“撤市设区”法律适用、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议题,研究分析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青岛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络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区政府法制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推动作用,科学设置四大项考核指标,对部门和镇街从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等方面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将该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体系,不断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
(三)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教学内容列为党校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在课程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在党校重要班次,如区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教学计划中单列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方面的教学专题,确保一定比例的法治方面的课程。同时,将法治教育、依法行政等课程作为公务员任职培训、初任培训等主体班次的重要教学内容。发挥在线学习平台优势,开通网上学法考法专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进行学习、考试,从严落实考试结果与职位晋升挂钩制度,以考促学,增强学法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各部门共组织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106次。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和广角度、全覆盖,保证市民及时了解、参与监督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和理论宣传阵地。对在各类具体实务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的实际困难,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即墨古城普法行、3.15国际消费日法治宣传、3.22世界水日水法宣传等30多场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参与《法治政府进行时》节目录制,宣传推广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播出的“法治引领园区建设”节目得到各界好评。充分引导发挥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突出作用,组织律所在我区多处学校、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针对近期社会上频现的校园暴力、金融诈骗等案件讲法学法,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制定文件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大格局和大背景出发,突出创新引领,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家、省、青岛市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放权精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健全我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一次办好”清单事项落地见效,不断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全面实施多级联办、同城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二)依法厘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把好项目环评准入关,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先进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研究推进基础设施、重大投资项目、民生项目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探索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强做大信用服务产业。
(三)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会议议题及纪要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区政府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实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管理,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选聘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并根据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合同审查平台系统。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制度,有效预防政府签约履约法律风险。
(四)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调研评估。制定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建设并启用全省统一平台,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实现省、市、区三级权力运行系统互联互通。
(五)深入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工作。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电子地图”等形式,向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探索标准化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起草、审批和公开程序。依托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系统,探索实行网上视频听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强化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的社会治理理念,健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七)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八)深入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根据中央、省、青岛市部署要求,着手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的规划。严格执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继续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组织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坚持法治培训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公务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宪法法律知识列为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构建定期化、常态化宣传模式。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