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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1〕28号)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省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分配建议函》(青乡振函〔2021〕10号),现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2000万元。项目名称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专项用于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收入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022年“2130599其他扶贫”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下达2022年度绩效目标(具体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上述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请严格按照《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8〕50号)精神和任务清单(具体见附件2),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1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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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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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青岛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乡村振兴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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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建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2.1.1-2022.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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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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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助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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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用于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健全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实施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等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总结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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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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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用于发展产业资金比例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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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数量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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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返贫致贫率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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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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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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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
健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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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95% | ||||
附件2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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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 |
切块下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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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任务 |
指导性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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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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