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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10


即墨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1〕28号)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省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分配建议函》(青乡振函〔202110号),现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2000万元。项目名称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专项用于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收入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022年“2130599其他扶贫”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下达2022年度绩效目标(具体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上述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请严格按照《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8〕50号)精神和任务清单(具体见附件2),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相关工作,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青岛市财政局

  20221月7


附件1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乡村振兴局)

项目属性

新建项目

项目实施期

2022.1.1-2022.11.30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中央补助

2000

目标

用于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健全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实施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等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总结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用于发展产业资金比例

≥60%

建设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数量

1

质量指标

返贫致贫率

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健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

≥95%

附件2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区市

切块下达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即墨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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