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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海洋发展局
2023年度重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即墨区政策性渔业保险补贴资金
2.项目背景
依据《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加快推进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青海渔办〔2007〕11号)》《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渔业互助保险补贴政策加强渔业互保工作的通知(青海渔办〔2013〕18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批准成立。
3.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渔业互助保险补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本项目资金用于渔民互助保险补贴工作。项目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表1-1所示。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即墨区海洋发展局2023年度渔业互助保险补贴资金从即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共计预算49万元,实际支出48.03074万元。项目预算支出情况见表1-2所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从项目整体角度出发,了解2023年度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工作的完成情况,考察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前期工作达标情况、前期工作完成及时性等,通过对重点项目的产出及效益情况分析,得出项目相关经验及问题解决方案,为今后渔民互助保险工作提供有益经验,同时为业务科室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和支出效益提供决策依据,以便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今后的类似项目的预算申报与审批提供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2023年度渔业互助保险项目资金49万元。
3.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涉及2023年度渔业互助保险补贴项目资金,涉及即墨区海洋发展局,采用现场核查与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评〔2020〕10号),此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以指标分析法为主,文献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为辅,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
4.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通常认定为高于指标值20%以上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目标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项目的评价期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
自2024年3月份评价项目启动以来,本单位由财务部门牵头成立评价组,通过前期调研的充分准备,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原则、指标、标准等。评价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经过了数据采集、抽样实地调研及现场数据复核、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渔民互助保险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评价组对项目资金开展前期调研,与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并收集相关资料,了解项目资金的内容、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资金使用、产出和效果等情况,根据项目资金实际情况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4年3月16日-3月22日)
在方案制定的同时即启动相关取数工作。评价组对项目负责人提供基础数据资料进行实地调研与合规性检查并组织社会调研,包括组织有针对性的访谈,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报告完成阶段(2024年3月25日)
评价组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项目资金的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总体上看,2023年渔业互助保险补贴项目在推动渔民互助保险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部分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现场核查,对2023年度渔业互助保险补贴项目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98.91分,绩效评级为“A”。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见表3-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15分,实际得分15.00分,得分率为100.00%。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1。

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为3分,实际得分为3分。根据渔民互助保险补贴的具体要求或批准设立,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依据部门三定方案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并无重复。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为3分,实际得分为3分。项目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渔民互助保险补贴工作,项目立项程序较规范,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为2分,实际得分为2分。项目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资金值匹配,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为3分,实际得分为3分。该项目有具体的绩效指标,且产出及效益叙述较为明确,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得3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为2分,实际得分为2分。本项目预算经过合理论证,预算资金测算比较充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为2分,实际得分为2分。本项目预算共49万元,与实际资金使用情况相适应,实际支出为(签订合同额)为48.03074万元,资金分配合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 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对项目的过程情况进行考察。过程类指标25分,实际得分25分,得分率为100%。指标的得分情况如表4-2所示。

资金到位率:权重分为2分,实际得分为2分。该项目预算资金4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得2分。
预算执行率:权重分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9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资金48.03074万元。依据公式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98.02%。根据评分标准,得3.9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为5分,实际得分为5分。根据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支出原始凭证等资料,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进行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为7分,实际得分为7分。项目科室依据单位本身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业务管理制度,结合上级文件开展工作,针对第三方以合同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综合考虑,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即7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为7分,实际得分为7分。根据项目资金支出凭证、抽取资料,各项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不存在支出调整;项目合同书、工作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制度执行有效,根据评分标准,得100%权重分,得7分。
3. 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从项目时限内开展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时效等方面进行考察。产出指标权重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产出指标的得分情况如表4-3所示。

入保人数完成率:权重分为10分,实际得分为10分。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渔民互助保险办理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即10分。
人均保额达标率:权重分为10分,实际得分为10分。工作内容包含全区渔民人均保额≥32万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即10分。
实施期限:权重分为10分,实际得分为10分。根据单位提供的工作资料及支付凭证等分析,截止到2023年底前渔民互助保险补贴资金已完成,本项等级为及时,该指标得10分。
4. 项目效益情况
效果指标主要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对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行考察,效果指标权重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效果指标的得分情况如表4-4所示。

投保资金放大倍数实现:权重分为6分,实际得分为4.8分。主要包括:投保后对投保者投入资金的杠杆效应,项目特点明显,分类明确。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0%权重分,即4.8分。
投保险种认可度:权重分为6分,实际得分为6分。通过对单位人员以及渔民的调研得出,渔业互助保险的社会认可度高。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即6分。
受偿率工作开展效果:权重分为6分,实际得分为6分。参保人员在发生理赔时按照规定金额理赔。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即6分。
政策提升情况:权重分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渔业互助保险满足了我区平安渔业方面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权重分,即4分。
受益对象满意度:权重分为8分,实际得分为8分。按照调研结果,调研对象满意度结果为≥90%,按照评分标准,故该指标得8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2023年度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工作圆满完成,保障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度顺利完成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工作,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工作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推动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具有对和谐渔区的建设起到积极促进和推动作用的特点。为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渔民互助保险支持,有利于保障后续工作质量。
2.项目管理机制健全,领导重视,有效保障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工作开展。
项目实施单位具有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整个管理体系运行流畅、合理有效,为渔业互助保险补贴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本部门领导对渔业互助保险补贴项目的重视和抓落实的表述,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规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理念有待加强,目前过多依赖财务人员
目前业务科室对于绩效的理念还比较淡薄,目标的设定不够精准,过多的依赖财务人员进行设定,对于绩效目标产出及效果的设定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后续的培训学习工作应该加强。
六、有关建议
明确预算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业务科室在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方面加强学习与培训,在项目申报时,重点关注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产出从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方面提炼,效果从项目总体目标上进行分解,引导各业务科室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绩效理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评价受统计口径问题,部分数据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偏差,将直接影响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
2、本次评价是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来反映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仍需要不断完善和研究。
八、附件
附件: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得分表
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 评价得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