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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物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相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负责登记和认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 (四)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开发建设和招投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发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五)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统计和信息预警预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指导、监督;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八)负责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物业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收缴有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核、监督房改房屋公共部位维修金的使用,指导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置内部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房屋征收科、物业管理科。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本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决算共11.7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3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43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情况说明: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三公”经费与2014年相比有所下降。
即墨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注: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