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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2-10

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

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

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5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科学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议事协调和咨询制度建设。

(3)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统筹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监督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5)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组织申报青岛市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

(7)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培育、引导、扶持科技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科技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8)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全区农业科创新,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管理。负责全区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即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区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海外人才工作站。承担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科学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1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2)科技发展科(挂市场配置促进科牌子)。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发展、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统筹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做好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协调、服务。负责指导农业科技载体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负责科技扶贫工作,组织实施星火课堂和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协调推进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相关工作。

(3)科技合作科。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对接与合作,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科技项目。负责组织科技合作领域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负责青岛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研发平台等科技创新载体的申报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服务驻即墨(蓝谷)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工作。

(4)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推动国内外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负责我区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的对外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技术市场服务工作,做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技术合同的登记备案。负责编制科技产业招商计划,做好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外资招商,做好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招引工作。负责筹备举办或参加各类科技展会、科技成果交易会。负责指导企业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参与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综合性项目和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协助做好重大科技项目引进的咨询、专家评审工作。

(5)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科技创新创业协调督导工作,承担区创新创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创业环境、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协调指导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日常管理运营工作,制定平台运营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管理平台专项资金。负责引进、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加强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指导,建立健全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服务体系。负责科技金融工作。

(6)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挂外国专家服务中心牌子)。参与拟定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中长期科技发展需求与技术预测、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与新兴产业技术、科技情报理论与方法应用等研究工作。承担科技信息搜集、整理、研究、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培训和科技业务培训。承担区科技创新项目受理、评审和验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统计工作。承担全区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在即有关外国专家的服务工作。承担权限内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培训人员申报工作。负责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7)重新组建区海洋科技研究所。整合区科学技术局所属区海洋科技研究所和区科学器材站相关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组建区海洋科技研究所,为区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挂区科学器材站牌子。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三、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均为1021.83万元,其中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5年收入预算为102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21.83万元,占100%。

2025年支出合计10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3万元,占97.56%;项目支出24.9万元,占2.44%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21.83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8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1.8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1.8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809.21万元,占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9.81万元,占12.7%;住房保障支出(类)82.81万元,占8.1%。具体情况是: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84.31万元,比上年增加40.92万元,增加5.5%。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24.9万元,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加5.32%。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27万元,比上年增加2.18万元,增加5.31%。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2.81万元,比上年增加8.33万元,增加11.18%。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99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98万元,公用经费72.95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社会福利和救助等

(七)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5万元,比上年增加5.19万元,增加7.66%,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8.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 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1个,预算资金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9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     科技普查宣传、评估等经费项目:

项目属性:其他运转类;项目实施期2025.1.1-2025.12.31;项目实施期资金总额: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9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全区科技创新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全区的科技企业现状存在问题,抓实下步支持企业发展,完善产业的具体举措;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创新节等活动,通过电视台、现场宣讲等各种形式对科技政策进行宣传,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政产学研金用服深度融合发展。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所需资金≤24.9万元、支付第三方项目遴选评审费用≥6万元;数量指标:支持项目数量1个、举办科技活动周1次;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对科技政策进行宣传,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90%;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限一年、推动区域创新要素加快集聚≥90%;经济效益指标: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充分释放创新活力≥90%;社会效益指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90%;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1、206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0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6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①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②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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