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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07

2023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中医药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措施。统筹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

施,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组织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效果评估。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

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和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负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六)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

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

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

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交流合作。

(十五)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区保健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政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即墨〃健康家”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与区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府规章,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区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应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3)区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

4)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

3.关于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总体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做好相应工作。

6.区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应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牵头建立完善协调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值班管理、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纪律的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全行业医德医风教育和作风建设。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做好平安医院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招才引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负责权限内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挂法规科牌子):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产业、中医药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及基本设施建设,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参与拟订完善卫生健康和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医疗卫生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省基本药物使用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组织开展医学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科牌子):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监督、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组织对急性职业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监测和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卫生健康、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承担区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挂老龄工作办公室牌子):编制3名,其中科长1

负责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做好流动人口生育政策落实。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收集核对违法生育信息。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八)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负责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卫生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及各类卫生村镇创建和巩固工作,组织开展控制吸烟等工作。负责指导单位和居民区做好病媒生物防治等有关卫生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爱国卫生月等活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区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挂青岛市即墨区老龄工作服务中心牌子,为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医改政策、医疗行业规范标准、医疗发展规划等研究,并做好相关改革实施工作。

(二)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调整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运营发展、项目引进等规划计划。

(三)承担全区医疗技术及从业人员、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及行业作风等监测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四)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协助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承担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定期考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医学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

(六)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经济管理、财务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核工作。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七)承担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专项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八)承担全区基层计生工作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基层落实老年健康工作要求。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知识

普及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做好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第五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医务管理科。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技术及从业人员、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及行业作风等监测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提出改进医患关系的对策措施。承担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定期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医学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承担卫生支农、卫生强基等对口帮扶相关工作。

(二)资产财务科。承担卫生系统的资产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现代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卫生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卫生统计等相关技术性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核定备用金限额。负责有关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工作。

(三)健康产业科。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调整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运营发展、项目引进等规划计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卫生健康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核工作。承担大健康产业“双招双引”相关工作。

(四)应急指导科。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五)人口服务科。承担全区基层计生工作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人口关爱基金募集和救助发放工作。承担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落实工作。承担青岛市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发放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工作。承担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机制。

(六)老龄服务科。参与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龄工作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经验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敬老文明号”等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基层落实老龄健康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科。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化应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八)督查考核科。组织实施本系统综合考核工作。承担青岛市级、区本级考核任务。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对所属医疗卫生机

构考核相关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知识普及相关工作。承担门户网站、新媒体维护以及自媒体内容制作、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整理上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第六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7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设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第七条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329日起施行。

二、即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益一类,副处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计划生育等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投诉受理和卫生计生监督稽查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活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技术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指导等工作。

1、综合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主要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财务、后勤服务工作。

2、监督稽查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主要负责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结案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产品抽检结果的公示。负责卫生计生监督方面投诉的受理和稽查。负责对内部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进行稽查。

3、公共卫生监督科: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的卫生监督执法。承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公共场所卫生保障、督导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负责全区消毒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船舶、港口的卫生检疫等工作。

4、职业卫生监督科: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负责对全区用人单位职工职业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核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

5、医疗卫生监督科: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查处非法行医。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医疗机构预防性生物制品采购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6、计生监督科: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负责查处违法生育、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违规从事计生技术服务等案件。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7、学校卫生监督科: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负责全区学校的教学及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托幼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副处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负责拟订全区疾病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疫情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负责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价。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1、综合科:编制11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主要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财务、后勤服务工作。

2、传染病防制科:编制1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负责传染病防控的综合管理。负责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拟订与管理。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评估。

3、艾滋病性病防制科:编制1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负责艾滋病、性病、结核病、麻风病预防与控制。负责全区艾滋病、结核病、性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性病疫情报告、监测、自愿咨询与检测、重点人群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等工作。负责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慢性病地方病防制科:编制1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负责慢性病防控的综合管理。负责慢性病的监测、评估和信息管理。负责地方病预防与控制,负责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控的综合管理。

5、免疫规划科:编制1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主要负责拟订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对计划免疫工作进行综合审评。负责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对免疫接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开展免疫检测和免疫效果评价。负责预防接种综合监测,做好疫苗与冷链管理工作。

6、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编制1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主要负责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卫生监测综合管理。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负责学生常见病预防与控制。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处置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卫生检验科:编制1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主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检测和卫生检测综合管理。负责研究、引进、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负责微生物和生化、血清学检验检测,开展理化检验,做好质量控制与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8、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挂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科牌子):编制11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负责拟订消毒与病媒生物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指导疫点疫区消毒与病媒生物杀灭处置工作;负责开展病媒相关传染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消毒灭菌质量监测工作,撰写监测报告;负责检查、指导辖区消毒灭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测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测;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现场调查与卫生处置,指导、协助有关部门控制与消除食品污染源;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专项调查和研究数据信息;负责或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跟踪评价和咨询指导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辖区食品安全监测,开展业务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9、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编制11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负责拟订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管理,做好大众及重点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资料制作与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种法定卫生日、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开展科普知识咨询服务。负责全区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协助搞好学校、医院、厂矿、社区及特殊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基层做好健康教育理论知识普及工作。

四、区急救指挥中心:公益一类,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负责全区“120”急救医疗的指挥调度。负责急救预案的演练。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大活动救护任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性灾难事故的急救协调工作。负责急救信息分理、储存和急救网络管理。负责对各急救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区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二)承担孕产妇系统化保健服务,开展住院分娩。

(三)承担全区06岁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服务。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保健指导、心理咨询和五官保健。开展新生儿全面查体和高危儿治疗。

(四)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治疗。指导基层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检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五)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婚前保健教育。

(六)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儿童和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直补和预防出生缺陷服务。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承担育龄妇女孕产培训工作。

(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男女节育手术、女性终止妊娠手术操作、孕产育妇女的优生检查。开展不孕不育症诊治。承担全区计生药具供应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八)承担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工作。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16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负责文电会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财务科。承担中心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门诊、

住院收费结算及内审工作。

(三)宣传培训科。承担中心党建、精神文明、信息宣传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四)医务科。组织协调中心医疗相关工作。协调处理中心医疗纠纷。

(五)药械科。承担临床用药、医疗器械保障和管理工作。

(六)护理部。承担中心护理人员业务管理。

(七)妇产科。提供产科早期建档、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服务。开展妇科相关疾病诊治。

(八)儿科。开展儿科疾病门诊治疗。提供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咨询服务。承担儿童健康宣教工作。

(九)妇女保健科。承担全区妇女保健相关工作,做好妇幼信息、出生缺陷、母婴安全等月报工作。

(十)儿童保健科。承担0-6岁儿童保健和幼师健康查体工作,提供全区适龄儿童入园健康查体服务。提供新生儿听筛、先心筛查、眼保健等服务。颁发出生医学证明。

(十一)婚姻保健科。为未婚男女双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提供婚前卫生指导服务。

(十二)生殖健康科。承担全区计划外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查体、高风险人群咨询服务工作,追踪随访妊娠结局。承担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健康查体相关工作。

(十三)检验科。承担临床医学检验工作。

(十四)特检科。承担临床医学超声检查工作。

(十五)计生技术服务科。承担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工作。开展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初审医学鉴定工作。

(十六)计生药具管理科。承担全区计生药具供应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第六条 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4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另配护士长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第七条青岛市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329日起施行。

六、21处基层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站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站:均为公益一类,正科级规格,共核定事业编制96名,站长由各工作站所在镇卫生院院长兼任(不占工作站全额事业编制),副站长1名。其中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兼任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站站长,区北安卫生院院长兼任北安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站站长。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站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指导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监督指导辖区内村庄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仍由卫生监督所负责。

21处基层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站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辖区内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防护、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急性职业中毒、食品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指导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监督指导村庄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上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1、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青岛市即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青岛市即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4、青岛市即墨区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均为87672.94万元,其中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70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972万元;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67万元、行政运行1561.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839.36万元、乡镇卫生院33240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539.8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298.8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2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77.09万元、卫生监督机构673.61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1898.90万元、应急救治机构支出192.35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40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66.5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7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22.61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为8767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972.94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合计8767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3.25万元,占9.12%;项目支出79679.69万元,占90.88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7672.9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50.90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大幅增加,公立医院改革经费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本年预算包含镇级应负担资金,本年预算增加结转上年上级资金项目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00.9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0980.90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大幅增加,公立医院改革经费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本年预算包含镇级应负担资金,本年预算增加结转上年上级资金项目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700.94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20980.90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大幅增加,公立医院改革经费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本年预算包含镇级应负担资金,本年预算增加上年结转上级资金项目。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9.99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3538.34万元,占98.6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22.61万元,占0.50%。具体情况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49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91.39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保险基数正常调整导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246.67万元, 比上年增加235.70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保险基数正常调整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561.80万元,比上年增加368.74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调整导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8万元,比上年减少5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部分项目调整在基本公共卫生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支出10839.36万元,比上年增加3169.36万元,增加原因是公立医院改革经费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33240万元,比上年增加8394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基层卫生院零差率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支出553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基层工作站人员经费增长及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本年预算包含镇级应负担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9298.85万元,比上年增加2998.8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增加人口及补助标准及部分项目从其他支出项调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上年结转上级资金导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支出1077.09万元,比上年减少1242.9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调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支出673.61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34.11万元,增长19.91%。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的增加。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12138.90万元增加5074.6万元,其中疫苗款因疫苗接种量逐年增加,对比近三年的疫苗接种增长曲线,2022年预算增加3980万元;2023年疾控中心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以及其他公共卫生经费都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 192.35 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21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上年结转上级资金导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8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奖扶特扶补助标准提高。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项)支出366.51万元,比上年增加241.51万元,增加原因是医疗废物运输项目包含镇级负担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22.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导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972万元,2022年相比减少553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测资金项目及公立医院建设及设备补助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减少预算资金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972万元,2022年相比减少553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测资金项目及公立医院建设及设备补助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减少预算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799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7.83万元,公用经费305.42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36.87万元,比2022年增长减少1.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比2022年减少0.6万元,主要是公车于2022年已报废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5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16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9.22万元,政府性基金147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116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3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7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41个,预算资金7967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9679.69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63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到9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达到9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完成目标任务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7%。经济成本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预算总成本6300万元;数量指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0-6岁儿童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早孕建册率≥9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1%,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到11.47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达到4.48万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卫生监督协管每年巡查(访)1次完成;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1%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率≥95%;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5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80%

  2.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专项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635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省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鲁财社〔2011115 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960//年,预计2023年享受奖扶人数94427人,对符合政策的对象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经济成本指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960//年;数量指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94427人;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3.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97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鲁财社〔202229 号)要求,预计2023年独生子女死亡扶助人数1814人、独生子女伤残扶助人数1142人、手术并发症24人,按照每人每月死亡990元、伤残810元、三级并发症26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对符合政策的特扶对象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经济成本指标: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9720//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11880//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三级:3120//年;数量指标: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1142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1814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人数24人;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4.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其他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即政办发201871号),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生育服务,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收养服务,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救助,预计2023年再生育5户,收养5户;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报销住院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经济成本指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生育服务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收养服务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报销住院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数量指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生育服务5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收养服务5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报销住院医疗费200人;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5.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岛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青卫妇幼字〔20214号,为42101名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经济成本指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算总成本300万元;数量指标:“两癌”检查年度人数42101人;质量指标:检查对象达标率100%,检查对象覆盖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宫颈癌早诊率≥90%,乳腺癌早诊率≥60%;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知晓度≥9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检查人员满意度≥90%

  6.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856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落实无业人员独生子奖励费通知》即政办发[2010]39号,城镇独生子女年老奖励扶助:2021年享受政策人数2305人,2022年预测新增奖扶对象260人,减去预测2021年死亡等原因退出人数15人,2022年享受奖扶人数共计2550人,每人每年960元,共计244.80万元;城镇其他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2022年预测新增一次性补助对象30人,每人约10000元,共计30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积极完成2021年度全市独生子女父母每年每人78元奖励费的发放工作。经济成本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区级预算成本380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镇级预算成本476万元;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600人次,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养老奖励扶助35人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000人次;数量指标:“两癌”检查年度人数42101人;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奖励补助覆盖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知晓度≥9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7. 优生健康检查及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政发[2006]44号、青政发[2006]45号 、即财行行呈字【200697号、即计生字【200324号,通过免费婚前检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对所有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等各项计划生育手术全部实施免费。经济成本指标:优生健康检查及免费技术服务预算总成本300万元;数量指标:“婚前医学健康查体6000对,查体育龄妇女约20万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查体2500对;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有效预防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应补尽补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知晓度≥9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8. 孕妇及新生儿免费检查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岛市孕妇产前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青卫医妇字〔201314号、《青岛市2017年产前筛查高风险和临界风险孕妇免费基因检测或产前诊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青卫妇幼字〔20179号,按照知情告知、自愿选择的原则,保证目标人群享受到惠民政策。经济成本指标:孕妇及新生儿免费检查预算区级成本150万元;数量指标:孕妇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约6000人,基因检测约1200人,羊水穿刺约300人;质量指标:检查对象达标率100%,检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应补尽补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人群满意度≥90%

  9. 育龄妇女合法生育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岛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青人口发[2012]36号 ,预计2023年生育人数9000人,按照每名妇女补助500元的标准,需要补助资金450万元,对符合政策的住院分娩妇女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经济成本指标:育龄妇女合法生育住院分娩补助预算总成本400万元;数量指标:住院分娩妇女人次9000人;质量指标:检查对象达标率100%,检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应补尽补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10. 惠民医疗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8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提供治疗部分慢性病基本药物的通知》(即卫字〔201834号)、《青岛市为60周岁以上低保无牙颌患者免费安装义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疾控字〔201618号、即政办发〔201951号、(即政发【200527号),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糖尿病和高脂血症患者免费药物。60周岁以上低保无牙颌患者免费安装义齿项目。“血缘深情”行动补助:对透析患者按照参保类别给予定额补助。符合条件的辖区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经济成本指标:惠民医疗补助预算总成本282万元;数量指标:为全区糖尿病服药约0.2万人次提供免费基本药物,为全区高脂血症服药约0.37万人次提供免费基本药物,安装义齿15人,尿毒症患者6万人次,白内障患者1700人次;质量指标:检查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应补尽补率100%,进一步提高低保老年人口腔健康状况,提升抵御大病能力;可持续影响指标:签约家庭医生慢性病患者管理规范性,服药率,疾病控制率100%,政策知晓度100%,政策资金保障率10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

  1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9),对即墨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免费治疗,保证基本医疗康复需求,免费救治率达100%。经济成本指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算总成本300万元;数量指标:全区重精患者免费救治救助约6078人;质量指标:对所有符合免费救治条件的重精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100%;时效指标:每年12月一次性完成个人自付治疗费用发放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重精患者及其家庭治疗疾病的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对所有符合免费救治条件的重精患者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应补尽补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所有符合免费救治条件的重精患者及其家属的整体满意度≥85%

  12. 预防性体检费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卫财字【20182号文,对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后的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体检机构免收预防性体检费用予以补偿,2022年预防性体检人次8万人(50/人),为从业人员及企业减负。经济成本指标:预防性体检费补助预算总成本200万元;数量指标:预防性体检人次≥8万人;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为从业人员及企业减负;社会效益指标:应补尽补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5%,医务人员满意度≥95%

  13. 中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125号),中医院定额补助100万元、村镇中医药管理经费2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00万元。经济成本指标:中医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总成本100万元;数量指标:培训人数120人,宣传次数290次;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0%;时效指标:培训项目完成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升、推广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患者满意度≥90%,医务人员满意度≥90%

  14. 医疗废物运输及监管平台运维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66.51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即墨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方案》通知即政办发〔202112号,建设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规范全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体系。经济成本指标:医疗废物运输及监管平台运维费预算区级成本15.21万元,医疗废物运输及监管平台运维费预算镇级成本351.3万元;数量指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数量1个,23处集中收集点和1039处小型医疗机构;质量指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验收合格率100%,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故障率≤90%;时效指标:系统验收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平台使用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体系规范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15. 脊髓型肌肉萎缩症免费筛查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 根据即卫字〔202234-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脊髓性肌肉萎缩症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过在全市新婚女性中开展SMA免费筛查工作,将SMA预防关口前移,切实减少SMA患儿的出生,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济成本指标:脊髓型肌肉萎缩症免费筛查项目预算区级成本50万元;数量指标:目标人群婚检率达到80%,阳性病例追访率达到95%;质量指标:免费筛查目标人群知晓率达到85%,目标人群愿检尽检率100%;时效指标:用于考核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有效降低全市SMA患儿发生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16. 儿童口腔疾病基本预防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95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儿童口腔疾病基本预防。经济成本指标:儿童口腔疾病基本预防项目预算总成本195万元;数量指标:各区市适龄儿童口腔基本预防覆盖人数60000人;质量指标:考核封闭剂保留率达到85%,考核口腔治疗材料质量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11-1231日;社会效益指标:儿童的窝沟封闭和涂氟防龋覆盖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17.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2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即政办发〔20131号,缴纳在编人员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贴补贴。经济成本指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经费预算总成本10200万元;数量指标:补助公立医院数量4处;质量指标:补贴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度100%,政策资金保障率10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知晓度≥9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务人员满意度≥90%

  18. 公立医院建设及设备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945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131号,为了提高居民就医环境,减轻医院基建资金压力,提高医院医疗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经济成本指标:公立医院建设及设备补助预算总成本945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补助的公立医院数量4处;质量指标: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公立医院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及时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验收100%,及时完成公立医院设备验收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职工满意度、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资金保障率达到10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19.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5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4号,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经济成本指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预算总成本550万元;数量指标:药占比≤30%,药品收入增长幅度≤10%;质量指标: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执行率≥90%;时效指标:药品供应及时性达到100%;社会效益指标:药品加成率(中药饮片除外)为0;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资金保障率10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务人员满意度≥90%

  20. 社区卫生服务站房租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即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108号、2015年区政府市办实事项目,城区20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万元房屋补贴,共20万元。通济新区西元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2015年政府实事建设项目,房屋租赁费用每年30万元。经济成本指标:社区卫生服务站房租补助预算总成本50万元;数量指标: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质量指标: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资金压力,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21.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324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关于印发<青 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的 通知》 (青政办发[2010]8号、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即政办发【201017号、《即墨市财政局即墨市卫生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补助政策的请示》的批示(即财社呈[2012]35)、(即政发〔202122 号),提高职工满意度、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保证基层卫生院正常运转,提高病人满意度。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预算总成本33240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数量26处;质量指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成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职工满意度、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0%

  22.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65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卫农社字【201824号,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济成本指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预算总成本650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药补助的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650人;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切实降低药品价格;社会效益指标:村庄乡医覆盖率达到99%;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23. 在职乡医保险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7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 根据即卫字〔202131号,为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济成本指标:在职乡医保险补助预算总成本700万元;数量指标:补助乡医人数530;质量指标:补贴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社会效益指标:应补尽补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0%

  24. 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52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即墨市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即卫字【201664号),妥善解决老年乡医的生活补助问题,及时发放到位,消除其后顾之忧。经济成本指标: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区级预算成本760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镇级预算成本761万元;数量指标:补助老年乡医数量3400人次;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老年乡医覆盖率达到100%,提高老年乡医生活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知晓度≥9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25. 基层卫生院班车补助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96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即墨市财政局关于市卫生局申请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通公交班车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13]56号,解决基层医疗单位职工乘车难的问题,保障职工顺利安全及时上下班,保证基层医疗单位有序运行。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卫生院班车补助预算总成本196万元;数量指标:安排班车10车次;质量指标:运营达标率100%;时效指标:班车定点发车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为职工节省路费;社会效益指标:班车乘坐率100%;生态效益指标:提升环保意识,做到低碳运营;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升职工生活、工作条件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务人员满意度≥90%

  26. 基层卫生院设备购置及房屋维修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老旧设备更新及危旧房屋维修改善基层卫生院环境,提高群众就医需求以及群众满意度改善即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就诊条件,提高卫生院医疗业务的水平,满足乡镇居民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同时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经济成本指标2023年污水处理运营费70万元,基层卫生院及中心卫生室改造(移风卫生院血透中心改造工程60万元、移风、丰城发热门诊室外工程60万元、蓝村卫生院修缮30万元、灵山卫生院修缮15万元、南泉卫生院外部管网工程50万元、龙山卫生院新建国医馆设备采购58万元、龙山卫生院新建国医馆装修工程57万元)合计330万元,5处卫生院绿化工程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5万元,健康中国经费15万元;数量指标:改造基层卫生院数量6处,5处卫生院绿化工程;质量指标:确保验收质量合格100%;时效指标:项目投入涉及时间段20231-202312月;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即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就诊条件,提高卫生院医疗业务的水平,满足乡镇居民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同时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在项目服务期内科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就医满意度≥90%

  27.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91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即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计划要求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相应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经济成本指标:即墨区妇幼中心信息化项目60万元,即墨区卫健局DR设备采购项480万元,即墨区卫健局医学影像系统项目200万元,大信卫生院DR项目120万元,七级卫生院口腔CT40万元,非政府采购类项目10万元;数量指标:配备基层卫生院数量24处;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100%,信息化系统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设备更新采购及时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医院资金压力;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8. 生活饮用水抽检项目:

项目概况: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数72万,用于全区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抽检、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检、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饮用水抽检、小区直饮水水质抽检、投诉举报等水质检测;

立项依据: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即墨市政府即政发【201032号、青岛市政府青政办法【201039号、青岛市卫计委青卫监督字【201450号、山东省卫计委鲁卫监督字【201413号等文件精神,饮用水水质检测专项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列支;

实施主体:青岛市即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数72万,用于全区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抽检、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检、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饮用水抽检、小区直饮水水质抽检、投诉举报等水质检测;成本指标,生活饮用水抽检总成本72万元;数量指标,生活饮用水全年抽检批次420批次;质量指标,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符合率100%;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限 12个月;经济效益指标,生活饮用水抽检达标率100%;社会效益指标,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率0;生态效益指标无;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保障即墨区居民健康饮水情况经整改后水质合格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

29.适龄儿童疫苗免费接种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根据青岛市办实事相关政策,即墨区2023年需采购一类免费水痘疫苗供区内儿童使用,用以保障儿童健康,预防水痘感染。该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023年全年,项目金额为240万元。

30.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提升和保障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即墨区急救中心,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71万元。绩效目标:对所有急救车辆进行定位、查询及视频监控,通过MPDS系统对所有呼救电话进行院前指导、调度指挥,通过网络实现无线调度、精准调度;对指挥调度系统实行三级保护的等级评审,保持系统的稳定运行;对所有急救站进行运行补助,提升软硬件建设,同时提高院前出诊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经济成本指标:补助成本总额控制290万元,指挥调度系统单位成本67.5万元,定位系统服务费和安保等级评审费13.5万元;数量指标:对所有急救站进行补贴,指挥调度系统数量1套,安全防护系统等级评审软件数量各1套;质量指标:指挥系统通讯通信设备性能完好率100%,软件系统完好率100%,防护功能稳定,绩效考核方案完整;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完成项目的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院前医疗急救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急救站正常运转率100%,指挥调度系统使用率100%,调度指导成功率提高,病人抢救成功率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31.艾滋病、结核病、精神病等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9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青财社[2002]25号文,为公安、民政紧急送往的临时性病人、结核病医院结核病检查治疗费、精神病防治费、艾滋病防治,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经济成本指标:结核病经费资金需求48.51万元,公安、法院、民政紧急送往的临时阶段性病人经费资金需求4万元,精神病预防治疗费用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资金需求32.45万元,艾滋病经费资金需求24.04万元;数量指标:结核病经费、公安、法院、民政紧急送往的临时阶段性病人经费、艾滋病经费、艾滋病经费4项专项业务;质量指标:检查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11-1231日;社会效益指标:业务保障情况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人员满意度≥90%

32.病媒生物、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等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采取专项治理活动,保障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成本指标:病媒生物防治(灭鼠)资金需求18万元,传染病管理资金需求2万元,慢性病管理资金需求2万元,地方病管理经费资金需求2万元;数量指标:病媒生物防治(灭鼠)、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地方病管理经费4项业务;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211-1231日;社会效益指标:业务保障情况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区域人民健康生活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3.计划免疫无偿接种补助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1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计划免疫无偿接种工作正常进行。经济成本指标:交通运输费资金需求22万元,异常反应补偿费资金需求9万元;数量指标:接种人次约15000人次;质量指标:无偿接种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11-1231日;经济效益指标:有有效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业务保障情况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4.计生妇幼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生育宣传、并发症管理、妇幼保健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济成本指标:妇幼保健日常管理经费资金需求30万元,计划生育宣传资金需求6万元,并发症管理经费资金需求4万元;数量指标:计生管理、计划生育宣传、并发症管理3项业务;质量指标:专项业务完成达标情况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11-1231日;社会效益指标:业务保障情况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5%

35.麻风病人防治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8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对麻风病人的村庄进行大量的排查和查体、印刷宣传品等基础性工作采取专项治理活动,保障麻风病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成本指标:对病人的防护用品,药品、器械购置费、化验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培训费、宣传费、普查费等费用需28万元;数量指标:全区74人;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11-1231日;社会效益指标:麻风病人应补尽补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人员满意度≥95%

36.医改、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培训和宣传等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6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公立医院医改工作、爱卫会工作、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正常进行经济成本指标:医改资金需求16万,爱国卫生资金需求2万,健康教育培训资金需求5万,宣传资金需求3;数量指标:共6项支出业务;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11-1231日;社会效益指标:业务保障情况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7.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

项目概况: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卫生监督员在岗培训、配备卫生监督制服等;

立项依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主体:青岛市即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年度预算安排:27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实现被监督单位日常监督全覆盖,全面完成各类专项整治任务和国家双随机抽查计划,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成本指标;监督执法工作总成本27万元;数量指标,检查单位数量≥4000家;质量指标,检查工作符合度100%;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经济效益指标无;社会效益指标,保障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对群众的影响有效,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完结率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完结率100%,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98%;生态效益指标无;可持续影响指标,被检查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性提升率9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8.仪器检定、维护及检验试剂项目:根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40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6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疾控中心根据各种仪器及试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采购。购买的各种仪器及试剂用于检测各种微生物细菌等,保障群众健康,该项目为延续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全年,项目金额为10万元。

39.疫苗款项目:为年度延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文件规定,按照全区人民二类疫苗需求量采购疫苗主要为了提高群体免疫力,保障人民健康。根据近三年疫苗接种量曲线,本年度疾控中心疫苗款预算为998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全年,项目目的为完成疫苗采购及接种业务。

40.急救专项经费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即墨区急救中心,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绩效目标:加强对各急救站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开展院前急救技能培训活动,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急救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民众自救与互救能力;通过5S管理及专业化培训,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利用现代化通信通讯设施,将病人信息提前无线上传至目标医院,实现病人未到信息先到,大大缩短病人早起救治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充分发挥院前在卒中、胸痛、严重创伤、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五大病种中的头环作用;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传输事发现场情况,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故时,利于急救中心指导、派出合适数量的救护车,及时信息上报,同时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总额控制20万元,数量指标:质控工作完成率100%,院前培训和社会化培训人数1.5万人次,符合五大病种的事件应传尽传,上传事件完整;时效指标:质控反馈整改及时,上传事件及时;社会效益指标: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提高,民众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病人抢救成功率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质控制度健全,培训制度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41.上级专款结转结余-重大传染病防控等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731.18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重大传染病各专项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缩小城乡公共卫生差距;同时提高低保老年人口腔健康状况,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持续推进基层医防融合,促进分级诊疗建设;加快妇幼保健特色专科、中医药特色专科以及基层特色服务项目发展,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用于岛城基层名医、卫生支农补助、全科医师学员培训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经济成本指标:重大传染病防控16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项目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农村孕妇补服叶酸项目4.8469万元、高危孕妇免费基因检测和产前诊断项目79.1264万元、60岁以上低保老人安装义齿补助项目0.7万元、新婚女性脊髓型肌肉萎缩症(SMA)免费筛查项目74.26万元、结核病防治项目35万元、三高共管六病同防试点项目27万元、妇幼保健特色专科补助项目2万元食品安全保障项3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01.9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科室建设专项25万元、岛城基层名医项目1.99万元、中医发展项目110万元、卫生支农项目28.80万元、公立医院补助资金-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4万元、全科医生转岗项目16.56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40万元。数量指标: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完成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任务完成率100%,叶酸服用率≥90%21三体综合征检出率≥95%,安装义齿老年人数量15人,采购抗结核病免费药品成本600/人,村卫生室建设三高之家数量17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1个,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1次,补助乡村医生数量约640人,建设标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5个,首届名医数量7人,第二届名医预分配数量7人,实施“五个全科化”工程的中医医院1个、国医馆(国药坊)4个、精品国医馆2个,符合发放补助支农医师30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数量2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报名人数15人,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2%,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占公立医院总住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达到70%;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达到100%,目标人群愿检尽检率100%,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11-1231日,资金到位及时率达到100%;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减轻患者及其家庭治疗疾病的经济负担,社会效益指标:应补尽补率达到100%,,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质量、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业务保障情况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90%、被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90%、支援镇街机构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职业年金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002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0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1004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02 卫生监督机构 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05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006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专项支

21007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8(款,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政府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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