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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03


2023年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

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单位经济分类)

七、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3年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即墨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调落实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措施。
      )协调检查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和开展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负责开展海内外统战宣传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工商联、台湾事务及有关社团组织工作。
      )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即墨区委统战部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订贯彻意见,指导协调、督查全市统战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统战部加挂青岛市即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区民族宗教局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台办)、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侨办)牌子内设办公室、民族宗教科、台湾和侨务工作科三个行政科室和区委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内设党派事务科、民族宗教事务科、侨务事务科副处级。

三、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统战部单位决算包括一个: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即墨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均为728.79万元,其中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9万元,共计728.79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为72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8.79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合计72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79万元,占83.12%;项目支出123万元,占16.88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8.7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长30.7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30.7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79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30.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1.99万元,占82.6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1万元,占11.0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19万元,占6.34%。具体情况是: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01.9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57.6万元,增长29.16%,主要为工资结构改革和公用经费因新考录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74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87万元, 与上年比较,增加8.3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结构改革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6.1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与新考录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60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41万元,公用经费44.38万元。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5万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8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0.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4个,预算资金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3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层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该专项用于凝聚共识团结各民主党派,进行意识形态等思想工作;党外知识联合会作用,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发挥社会组织联合会作用,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做好统战工作。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绩效目标提升统战对象爱国意识;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层可持续发展

2.统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该专项用于(1)统战办公大楼日常运营,统战公众号、小程序的维护运行、统战办公楼的修缮管理维护;(2)宣传教育民主党派爱党爱国;知识分子积极协商:新的社会阶层凝聚共识、民族宗教团体、海外华侨爱国意识加强。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绩效目标统战工作可持续发展

3.海外统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该专项用于指导、开展对台湾、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绩效目标提升海外华侨爱国意识

4.民族宗教专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该专项用于宗教智慧平台维护以及非法宗教举报奖励;确保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和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发挥少数民族联合会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大宗教法规宣传。实施周期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绩效目标提升各宗教人士、少数民族爱党爱国意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根据本单位预算批复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解释(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科目对应解释为准),例如: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11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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