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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蓝谷中学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08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3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3年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岛蓝谷中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坚持立德树人。力求通过文化浸润,培养学生的爱国爱民、忠诚勇敢、诚实守信、睿智创新、远见卓识的个性品质。

二、机构设置

学校设立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管理。

三、预算单位构成

青岛蓝谷中学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蓝谷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蓝谷中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均为21.45万元,其中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初中教育支出。

2023年收入预算为2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45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合计2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1.45万元,占100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5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学生数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5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

教育(类)支出21.45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是: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支出 21.45 万元,比上年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也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等。政府采购货物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1个,预算资金2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45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初中公用经费由青岛蓝谷中学实施,实施周期为一年,年度预算安排 21.45万元,学生数103人,公用经费标准1700//年,生均公用经费覆盖率100%,公用经费拨付时效及时。依据《关于以深化教育扶贫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乡村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80号)和《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青政发[2016]31号规定,进一步提升学校保障能力,促进初中教育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5教育(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02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02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反面的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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