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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原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功能分类)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制定和考核;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相关责任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的受理,依法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事故的结案审批和分析上报;负责组织协调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调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六)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情况的审查验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内设行政科室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应急管理中心、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
三、预算单位构成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
纳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为1976.9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76.99 万元,占 100%。
2018年支出合计 19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99 万元,占 89.88 %;项目支出 200万元,占 10.12%。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97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76.99万元,占 100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9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76.99 万元,占 89.88 %;项目支出 200万元,占 10.12%。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976.99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9.06万元,增长22.19 %。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支出及增人增加支出 ; 二是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五)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6.99 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9.06万元,增长22.19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支出及增人增加支出 ; 二是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9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9.06万元,增长22.19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支出及增人增加支出 ; 二是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976.99万元,占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1776.99万元,占 89.88 %,比上年增加159.06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支出及增人增加支出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原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1776.9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94.48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 98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
(八)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34.54万元,比上年增加12.96万元,增长60.0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 34.2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24万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执法车1辆,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6.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4.54 万元,增长12.95 %。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16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10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2.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 辆,机要应急用车2辆,事业单位车辆1辆(未车改);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原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涉及财政拨款 200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该项目实施单位: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原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项目属性:新增项目;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月1日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实施内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应急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技术改进、购买安全生产服务以及表彰奖励等。
项目设立依据:1、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的通知(青发〔2013〕20号)2、中共即墨市委 中共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即发〔2016〕5号)。
项目预算明细:隐患排查整治50万元;宣传费50万元;培训教育50万元;应急建设50万元。
本项目年度目标: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项目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分为排查企业约500家;在电视电台全年播放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全区安监干部和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根据上级应急建设要求配齐配强各种装备,开展各种应急演练,及时组织应急救援。2、质量指标: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3、时效指标:2019年内完成4、成本指标:公共预算资金200万元。5、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6、生态效益 :保护环境。7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90%
保障绩效目标实现的措施: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十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生产(项)主要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主要反映其他应急方面的支出。